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问题。
一、关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以此为由主张赔偿金。
二、关于双倍工资
本问题还存在一个“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如果主张双倍工资,可能存在不予受理的风险。因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谢谢邀请。
人是要往未来看的,要前进的,当然也要吸取教训和经验。
人这一辈子很短,所以有些事情不要硬干蛮干,要懂取舍。
所以,站在上述两个视角,我给予一些建议。
这个建议不是“阿Q精神”,更不是什么要“忍气吞声”或“胳膊拗不过大腿”的心灵鸡汤,而是要懂得取舍。
人在前进的过程中一定要衡量有利价值,若在做事的过程中,明显的弊大于利,何必还要给自己找麻烦找不愉快呢。
基于题目,首先没有劳动合同,直白来说就是没有核心证据,打官司找律师在没有核心证据的前提下,是比较困难的(不是说不行),这个困难给你带来的金钱、时间、精力的损耗远远要大于你最终结果给你带来的价值。
其次,如果辞退你给你带来了损失,如果折算成经济指标如果低于20000元,你根本在没必要去花时间再去讨所谓的说法或者其他结果。
证据:就是证明你在这家公司有工作关系。
1.辞退你的真实原因,是不是符合《劳动法》?不同的原因导致结果会不一样,比如经济补偿等;
2.能间接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据。比如工资条、请假条(得有公司相关领导签字)、考勤记录、报销凭证等等。另外,你参加公司活动有露脸的视频等等也可作为辅助证据。
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就两个,一是找专打劳动官司的律师;二是找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
最后说些:
被公司辞退,怎么办?在我看来所谓“办”了以后的结果,无非三种:
1. 寻求心理的慰藉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要“讨个说法”,不管是人家一个道歉还是一个原因。这个结果,我认为是最无聊也是最没意义和价值的结果,因为你是用时间、金钱换来的,没有性价比啊。另外,即便寻求来原因和说法,是你真的想要的吗?对方给的会是真实的吗?
2.寻求一些利益上的补偿
这个没错,若真是无缘无故的辞退,总的让人活下去吧。
3. 重新入职,继续工作
这个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反正不建议,因为我一直认为嗟来之食吃着不香。
我是@每天笑对职场,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恭喜您,可以拿着相关证据去劳动仲裁申请企业支付您双倍工资了。因为企业违法了。
从上面法律条文可见,如果单位没有给您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要支付您双倍工资。
从上面法律条文可见,如果您不属于以上六种情形,那企业辞退您的时候,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从上面法律条文可见,您上班没满半年,按六个月计算,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从上面法律条文可见,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多申请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集好证据,找好申诉渠道,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我是@每天笑对职场,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只想说,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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