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对,这将进一步加剧重男轻女,为了生男孩,婚姻里的女性会沦为生育工具,不生婚姻不稳定,有离婚风险,生会导致女性失去经济独立的能力,无法赡养自己的父母,进一步说明养女儿的家庭,父母就该死,民法典在惩罚养女儿的家庭,社会的车轮在倒退。
题主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我不清楚你指的是哪位法律专家,但从法律角度讲,他说的无疑正确。至于后半句,显然是你个人的理解,但我要指出的是,你的理解不正确。
《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上述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子女间相互抚养赡养的义务;也界定了岳父母与女婿、公婆与媳妇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而女婿与岳父母、媳妇与公婆之间,並没有血缘关系,法律上自然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按照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他们当然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即媳妇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女婿不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应该说明的是,上述规定只适用于一般情况。如果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图片来自网络
我就养了个独子,现在收入不低,工作也稳定,耍朋友的事可以不管,但当上门女婿绝对不支持。别问为什么?一言难尽。
请大家安静下来仔细阅读文章,如果认为有谬误请批评指正,认同我的观点请点赞,我们共同商榷。多谢阅读。
应冷静看待这个问题,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中国传统意义赡养老人都自己是儿子,俗话说养儿防老,就是儿子再不孝,轮流在儿子家中吃一口施舍饭,老人也不会打女儿注意,因为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在儿子家生活如乞丐也是正根,在女婿家就是侍奉如皇上也是寄人篱下。就是女婿女婿勇于承担赡养岳父母,一旦老人走了再不孝顺儿子来争家产,女婿也没有话语权,继承遗产顺序就摆在那里。媳妇在婆家分遗产绝对是有话语权的。这就是中国传统的“孝”
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而不能教条守旧。在80十年代中国实行了严厉计划生育政策。城里人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30多年过去了,独生子女的父母也走进暮年。我们民法典在20201执行: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总觉得不适时宜吧,有些冷酷吧!女人可以孝敬公婆,为婆家生儿育女,而女方的父母孤苦伶仃无人侍奉这个,法律又给女婿不赡养岳父母撑起一片天。优渥女方家庭那么将来的遗产,名义上女儿继承,难道女婿不受益吗?尽然有混蛋说:如离婚这个财产会剥离出去的,你为什么咒人家离婚呢?!你认为中国女子继承父母遗产都要离婚吗,那是你家,你家特殊,是个列!
今天我们称是法制社会,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但违反人们的伦理道德那也会被社会必诛之!
我们应该倡导,独生子女:女儿女婿有赡养父母,岳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女婿一直在赡养岳父母侍候岳父母,有权继承岳父母的财产,财产归夫妻共同拥有。
法律并不是冰冷的法律,法律应该是大家都认知下法律:法律也不能越过一个国家千年人们伦理道德。
刑事案件第三次补充侦查_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一般会有什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