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却不去上班_签了劳动合同不去上班?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8:39:16 人阅读
导读: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去上班,是算一种违约的,即使劳动者不想上班,也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单位,而不能一声不吭的就走了,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去上班,是算一种违约的,即使劳动者不想上班,也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单位,而不能一声不吭的就走了,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可以辞职。 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

一、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快辞。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单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没合同,但是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个劳动关系可以通过社保,公积金还有保险等方面确认,建议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仍不签订则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并给予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与劳动者工作年限有关。

另一方便,用人单位需要自用工之日第一天起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最迟不能超过1个月。如果超过1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对于你的情况,就是一直在工作但是没跟你签合同,所以公司本身存在着责任,可以索赔。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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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话,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有可能会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接下来的新工作。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子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那么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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