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特大交通事故_蚌埠今天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16:19:52 人阅读
导读:收费站是这次交通事故的最大罪魁祸首!那么多收费窗口,就开两个,每次都造成大面积压车!收费人员,磨磨叽叽,安全人员,发现大面积压车,也不及时开窗口进行疏导!收费站...

收费站是这次交通事故的最大罪魁祸首!那么多收费窗口,就开两个,每次都造成大面积压车!收费人员,磨磨叽叽,安全人员,发现大面积压车,也不及时开窗口进行疏导!收费站间接造成了多少安全事故!

我私家车司机,上车第一件事系安全带,副驾也要系,否则不开车(理由是因为不系车会一直报警)。城区后排不管,上高速后排必须系。

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是两个不同部门。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问责安监局长是没道理的,也没根据的,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应该问责交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这才是行业相当的。

那次事故基本都是外来人员.常州应该驱逐一些外来的害群之马.我也是外地人.我会为常州添砖加瓦.永远把自己当成客人.特别是我们苏北老乡.个个爱装逼.一副天不怕地不拍的样子.整天好事不做.丢人啊

本报南康讯记者谢宝武报道:20日,105国道南康市东山街道办坪岭村路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赣州市已要求各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务实有效的安全大检查,逐一排查,消除隐患,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严格问责。即请该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会同南康市抓紧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当晚,曹某驾驶车牌号为赣B83111重型自卸货车由信丰往南康方向行驶,途经105国道南康市东山街道办坪岭村路段时,因紧急刹车货车出现往左侧翻,造成同向行驶的赣D2K929轿车上5人当场死亡。目前,各项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

发生原因是一辆商丘开往郑州的客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

最终导致客车坠入路旁一鱼塘,造成9人死亡,2名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至此,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23人已脱离生命危险。

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1、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2、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泰州长江大桥上没有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是长江大道的大桥发生特大事故。1月13日7点26分至8时15分,江苏苏北地区大雾天气,在泰州市长江大道新通扬运河特大桥上,因大雾和路面结冰,导致31辆车追尾,共有2人受伤。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