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_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2:37:24 人阅读
导读: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一、职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一般为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用人单位没有认定工伤的积极性。

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应当在发生工伤事故一年内,向人社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超过一年的期限,人社部门不予受理。

三、超过一年的时限的,职工可以扣除有合理理由耽误的时间。因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制的、由用人单位的原因的、对劳动争议提起仲裁诉讼的时间、社保部门登记不完善的,这些耽误的时间是可以扣除的。

四、人社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需要在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的,可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职工和用人单位。

正常流程是先认定工伤,然后再申请工伤赔偿,但你的情况已经超时效了,不可能认定下来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已经很明确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一年内有效,超时效就不受理了,而且走民事诉讼也超时效了,那个不太清楚是一年还是三年,反正肯定已经超了。

已经没有靠谱的途径了,至少工伤保险是不可能出一分钱的。相对靠谱的方法是直接找单位刷脸谈,看看能不能谈下来点补偿,希望你没和单位撕破脸。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如果超出一年的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将不予受理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

3.另外,通过法院走人身伤害赔偿的最长时效也是一年,也无法通过人身伤害获得赔偿,超出时效的,将无法通过法定的途径获得赔偿!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你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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