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期支付工资,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大哥,你这是活在哪个年代啊!现在押一个月的工资,本月发上个月的工资,这在全国80%以上的企业里是常态,如果因为这个就不干了,那么绝大部分的人基本都已经失业了。
目前社会上,能做到准时当月发工资,不拖欠的,基本上来说就只有以下几类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上市企业、地方知名企业,除此之外,工资大都是拖欠一个月甚至不止一个月的。所以要想准时发放工资,那么就努力上进争取找一个好的单位。
企业之所以拖欠职工一个月的工资,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拖欠职工的工资,等于无形中长期占有全部职工一个月的薪酬,企业多了一笔流动资金。(2)拖欠职工工资,可以保持员工的稳定性,因为如果没有扣押工资,很多工人一旦工作不顺心,随时都可以离职,对企业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毕竟招人上手都需要时间。
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又压工资不给,到劳动局告肯定有用。因为,劳动局也就是现在的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他们的职责就是负责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应该给员工二倍的工资赔偿。
公司足额及时给员工发放工资,是《劳动法》对公司的法律强制要求。公司压工资不给,是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
员工完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维权,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关键是要提供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压工资不给等违法事实,劳动监察部门是会受理,帮助你来维权的。
应提供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资卡(工资条)、银行流水条、职位名片、任职命令、聘书、带有公司标志的工作服等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题主维权能有所帮助,谢谢!
【如果您满意我的回答,您的点赞、留言、转发,就是对我最大的鼓励。请点关注@职言心语,分享20年职场心得。谢谢!】
一切都是假的,告到劳动局,劳动局只会让你出示劳动合同,零时工有几个老板会和你签合同,第一老板为了骗钱,第二为了减少劳动纠纷,第三老板还可以在工人出现事故的情况下逃避责任,没有劳动合同就是一句空话,国家就没有真正重视劳工工资问题,如果法律规定在雇佣劳工时不进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有权禁止老板施工,被举报后十倍罚款,看那个老板还敢骗人,
只要每月10号发工资,就合法。假设你1月1号开始上班,到1月10号发工资,这时,不给你发工资,等下一个月也就是2月10号发工资时,给你发一个月工资,这样只压你10天工资。如果1月10号发工资,发你10天的工资,就不压你工资了。这样完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