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_什么是不良行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22:54:59 人阅读
导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禁止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其中明确定义严重不良行为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尚不构成刑法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因此:严重不...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禁止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其中明确定义严重不良行为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尚不构成刑法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因此:严重不良行为是违法行为是无任何疑义的。至于:不良行为,该法例举了九种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其中第九种规定为: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从该条来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似乎是把不良行为仅归类为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只是违背道德层面的行为,而非违法行为。但我个人认为:不良行为也是属于违法行为!首先从违法行为的定义来看,它符合违法行为的一般特征:一、是行为而非人的思想。二、具有社会危害性。三、具有主观过错。其次从违反法律来看:它肯定违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还有很多行为是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的范畴。因此:不良行为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均是违法行为,但只是一般违法行为而非犯罪,但从严重程度上看:后者要比前者严重得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7)吸食、注射毒品;


   (8)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上述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违法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总称,违法行为可以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法律制裁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犯罪行为则是指但触犯刑事法律规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事制裁的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

1、社会危害性不同。一般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犯罪行为较小,而犯罪行为则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侵犯的法律性质不同。一般违法行为侵犯的是民事和行政法律规范,而犯罪行为则直接侵犯了刑法的规定。

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应受民事或行政制裁,而犯罪行为则应受刑事处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能有下列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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