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六个月公司不给转正_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2年,一直都不给转正,该怎样维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9:31:08 人阅读
导读: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而且这样的试用期必须是长期合同,至少三年以上或是无固定期合同才能有6个月试用期。无论如何7个月试用期,是完全违法劳动法的。所以楼主有权...

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而且这样的试用期必须是长期合同,至少三年以上或是无固定期合同才能有6个月试用期。无论如何7个月试用期,是完全违法劳动法的。所以楼主有权做以下行动:

1.可以立刻离职。且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多出来的试用期内试用期工资与正式工工资的差价。公司如果不放人或者不给补差价,可以去劳动仲裁,楼主肯定是仲裁有利。

2.没签合同超过一个月时间,可以要求公司给予工作时间内两倍工资的待遇,也就是说楼主可以再要求公司支付6个月工资。

3.如果公司没有办理社保,那么也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缴纳7个月社保金。PS:一般这样的情况,肯定会进入劳动仲裁程序,楼主应该注意收集自己在公司的工作证明,比如工资条,考勤卡,工资卡帐户上的工资进帐记录等。

1、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自动转正的。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不同的,劳务不适用《劳动法》,按《合同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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