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后补签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_签了合同的宅基地转让有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0:18:34 人阅读
导读: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一是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个人,买方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主要指是不是符合“一户一宅、法定面积”的原则),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

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


一是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个人,买方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主要指是不是符合“一户一宅、法定面积”的原则),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发生转让,不动产登记部门给予办理变更登记。


二是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合同一般无效。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最高法院对农村房屋纠纷问题处理的最新态度是:

在国家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可以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因抵押担保、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即合同可能有效;

在非试点地区,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后,买受人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其利息,以及请求赔偿翻建或者改建成本的,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等因素予以确定。

签了合同的宅基地转让是无效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哑巴吃黄连了。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慎重考虑。

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这真的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它不仅关系到我国人民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关系到我国法律是否建全,是否符合民意。至于农村宅基地买卖是否有效?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依我看,无论[宅基地]是否[升值]与[贬值]。农村宅基地的买卖合同,只要当初是合法手续所得的,只要是合理渠道购买的,只要是己经即成事实的存在。

期间不管当初是什么人购买,(农村人、市里人、外国人)但一经合同生效,都应该具有法律的效益,都应该按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绝不能毫无理由的随便反悔、随便更改、随便收回,随便退回。

因为,如果连合同都可以任意随便儿的更改和撕毁,那么事实存在的东西就都可以轻言放弃和否认了。无论是谁只要买贵了或者是卖亏了的,任何东西都可以反悔,都可以撕毁,都可以退回。那岂不是全都乱套了。

如此,哪还有什么章法?哪还有什么规矩?人民的信誉度又在哪里?国家的法律尊严又在何处?还有凭什么只允许农村人买市内的房屋,却不允许市内的人买农村的住宅,这本身就存在着诸多的不合理性。

所以,宅基地合同买卖是否有效?究竟如何认定?还得要看其制定的条款是否符合于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于情于理又是否说得出去,是否会被广大百姓所接受所拥护,这才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之首要。

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法律有明确规定,合同无效,首先双方返还各自从对方因履行合同取得的财物,造成损失的,根据过错原则,分配损失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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