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又打了一笔工资_被已经离职的公司恶意报复扣工资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21:55:15 人阅读
导读:首先你要了解清楚这些钱是什么钱,你离职以后工资、补偿金等是否已经结清,有些公司在员工离职的时候,有些费用是分开结算的,所以会延迟到1至2个月发放,不过好像你这样...

首先你要了解清楚这些钱是什么钱,你离职以后工资、补偿金等是否已经结清,有些公司在员工离职的时候,有些费用是分开结算的,所以会延迟到1至2个月发放,不过好像你这样4个月的,并不是特别多见。

公司发放工资是有一套非常严格的流程,各流程环节中也应该有很多人会去审核,好像你这种离职4个月不在发工资的,想必是人力资源部门并没有作为。不知道你原来的公司是人力发工资还是财务发工资,如果两个部门都有参与到这项工作中,一般是由人力来确定发工资的具体人员情况,但管理规范的公司,一般都会由人力提供人名单,财务会再核对一下。

能出这样问题的公司,管理上应该有很大的问题,各个环节都是在走形式,没有一个人去真正的负责,才会有这样的问题。

如果公司发现了,要说你要负什么刑事责任,那可能有点儿过了,只能说是非法占有了不属于你的财物。不知道你每月的工资是多少钱,我想可能不会太多,如果比较多,例如每月2万或是1万元,不可能4个月都发现不了错误啊。

估计钱不多,也就二三千,所以很长时间没有发现。但积累到1年也是不少的数字了。虽然对自己影响不是很大,公司发现了,你就说没看过这张卡,把钱退回去就算了,但如果你想把这笔钱据为己有,就不够意思了。

建议你还是把这个情况反馈给公司,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如果是该给你的,你拿着也踏实,如果不应该是你的,就退回公司,职业操守我们还是要有的。

首先应该确认该笔钱是否是公司未付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这些内容,那么就无需予以退回。

如果确认与公司之间的所有手续包括但限于工资结算、经济补偿金结算等等都办完了的话,那么该笔钱,就应该是不当得利。

所谓不当得利,就是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很明显,这笔钱符合这样的特征。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的规定,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不过这种情况下,您也不必贸然退款,需要公司给你相关的文件或者承诺,避免被人洗钱或者被用于其他的违法行为。

老板分享为您解答:离职后被故意扣工资,这其实是许多职场人的一大痛点,您描述的是未签订合同,我想说的是,即便签了合同的也会遇到这样的事,因为基薪低签的存在,公司可以肆无忌惮的扣你工资。很多职场人都是哑巴吃黄连。

回到你的问题,首先,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因为虽然你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务关系事实是存在的,稳妥的办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不过你也要有心理准备,这是一场持久战。要走法律途径就要准备好投诉举报资料,比如你上班的一些证据(考勤记录,工牌,OA记录,还有同事证言等等一切可以证明你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明,电子档纸质材料都可以,最好能有公司工资银行流水)。

如果不想走仲裁这条路,就比较麻烦了,只有跟公司协商,不过基本没啥希望,有些阴招我也不太方便教你,具体你可以看我头条号里的几篇文章,有专门写这个的,评论里有许多网友的一些方法,你可以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老板分享,分享最有价值的老板思维,直击职场痛点,喜欢请关注。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纸箱客建议是:联系原单位,问明情况,然后,还回去。


尽管属于对方的错误,但不属于自己的就不要去收取,但求心安。


靠着多一个月的工资,我们也不能发家致富。相反,如果收了,每每想起,总会觉得别扭,好像是得了不义之财一样。也许有人会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偷的,是对方主动给的。这话不假,但这份工资毕竟不是自己的。就好比有人丢了钱被自己捡到,难道我们不需要还吗?一样的道理。接到对方多发的工资就像捡到别人的钱一样。


财务的事无小事,一分一厘都是重大后果。发错工资的财务人员将面临处罚甚至被开除的结果。


同事多年,可能和财务交集不多,但毕竟一起共同在一个公司,更何况工资的程序需要人事、财务、主管领导审核,老板或总经理审批,一连串的人都会因这一个错误而被追究,从职场来讲,职业的操守就会受到怀疑。因为,数据是做不了假的,特别是上账的财务数据,给谁少发给谁多发都会有记录,一查就能查出来。所以,不要等对方来找你,主动一点,马上退还。


这样你收获的不仅是心安,还有可能是职场上最大的赞誉!


个人见解,感谢阅读和关注,我是纸箱客。

跟你分享一下我的处理方式

我是5月22号从公司离职的,除去5.1放假几天时间再加上请假时间,我5月份实际正常出勤是16.6天,我大概算了一下工资金额应该是8K左右(6K是年终奖)。

6月20号下午我收到信息金额(1.2W),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我们财务是不是算错工资了,我马上发信息给我之前的老板,问她工资是不是算错了,叫她确认一下,如果是多发给我了,我就退回公司。

老板就叫我直接联系老板娘,我是先发信息给老板娘,问她是不是按错数字了多发工资给我了,如果是多发了我就退回给公司。大概过了5分钟,我见老板娘没回信息我就直接打电话给她,跟她把情况说明白。

后面老板娘把工资明细算给我听,我跟老板娘确认了两次,她说没有算错,就是1.2W(跟大家说下为什么我算出来会跟老板娘算出来相差那么大 三月份公司出通知,我们4月份是调工资 我的工资也按办公职员算,所以就底薪降 奖金无 所以5月份的工资我算了就2千多点吧加年终奖一共就8千多 后来老板娘说,工资还是按以前的发给我,所以就把4月份的又补回给我 所以就有1.2W)

我想说的是,不管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贪小便宜,钱多钱少都是一样 ,做人做事都要有底线跟原则,有时我们也要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谢邀!

看了你的自述,虽然辞职了,工伤是一定要陪尝的,

公司不陪,你可以拿出证据找劳动局,

公伤是受劳动法律保护的,走法律途经吧,

让法律还自己一个公道,

不退,通过法律协商好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要根据自己当时离职的原因,才能决定是否会原来的公司:

情况1,是自己主动离职的(好比对领导不满?没有发展空间?做的事情不喜欢?等等),如果这种情况不太建议再回原来的公司。因为导致你当初离职的这些客观情况仍然是存在的,回去之后还得面对这些问题,估计也带不了长久。 我身边就有过类似的例子,之前有个同事觉得公司发展空间有限就离职了,但由于工作不好找刚好公司有项目需要人,他又回到公司来工作并且职位薪资都有一定的上调,但是回公司之后每天都在抱怨,最后没做多久还是再次离职了。

情况2,被公司裁掉的,如果是这种情况毫无疑问不能再回去了,在公司看来被裁掉后再回去的员工是没有价值的,不会得到重用和赏识。 对自己而言,自尊心这一关估计也很难过去。

情况3,被挖走或自己创业而离职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只要做的事情、发展空间、人事关系、薪资收入等都满意的条件下,倒也是可以考虑回去的。



如果是我,哪里工资高,我就选择去哪里。

既然这么在乎辞职后前公司工资又涨了,说明当初也是因为工资低而离开的,辞职其实无非就是为了工资嘛,刚好现在前公司工资涨起来了,又有前同事叫你回去,何不顺手推舟,借这个由头选择回去嘛,当然前提是前公司涨了工资之后比现在工资高,不高的话回去也没意思嘛。

这么说其实是有理由的,一个人其实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不会轻易选择跳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奋斗是大多数人愿意选择的,真正愿意让一个人决心离开一个公司的,还是工资低和没有发展这两个原因,所以解决了工资低的问题,为什么就不能选择回去呢。

而且,换一个公司成本也是很高了,首先要适应新的公司氛围,其次人际关系也要重新开始,最后就凭面试时候的接触,也很难判断一个公司到底怎么样,有时候进去了就是不适应,所以为什么很多人越跳槽就越频繁,就是因为不适应,一个人习惯了一个事物,会不自然的拿现在的公司与前公司比较,这种比较往往得到的就是不如意,最终就是频繁跳槽,不信你看看身边那些在一家公司稳定做了几年突然跳槽的人,往往跳槽之后要换个两三次才能真正稳定下来,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

有了这些原因,而自己又在犹豫,说明还是想回去,这种情况就不要考虑太多了,回原公司一般人顾忌的就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了,其实你没你自己想象的那么重要,直接回去,别人的眼光不值钱,自己过得舒坦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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