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餐补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但员工加班没有加班费是不合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 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公司有食堂此项规定应属于食堂管理制度,没有食堂应当属于福利制度里面的一个模块。
应该已通知进行告知全体员工。通知 为了提高员工福利待遇,降低员工生活成本;经公司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公司全体员工发放就餐补贴,每人每天X元,补贴发放形式与工资一起发放。这是根据你们公司的要求的,有的公司适用期也有享受公司的福利的,取决于你们公司的。
如我公司,如果你是1月转正,那1月就享受公司的福利,2月15日发放1月份工资时就会有补助的。《劳动法》没有明文规定上夜班必须有餐补,部门规章规定有夜班补贴(津贴),具体标准由各省市劳动等部门规定,建议你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者上所在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查询。
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在法定假期内,假期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三倍支付,如若加班时间是法定假日连带双休日,则双休日的假期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两倍支付。餐补则不另外发放。
餐补是用餐补贴的缩写,属于公司福利的表现形式,公司对于员工用餐费用的补贴。不同的公司根本自身条件餐补的幅度与形式都不一样,所以餐补并不是所有公司义务执行的。
各地方对用餐费用的多少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餐补幅度并不全部是统一的,就如级别工资一样,公司会根据各职位级别来发放餐补费用的多少。发放形式有两种:
1、按日计算。针对工作餐,计算公式为:每日餐补*当月工作日。
2、按照自然月计算,直接每月发放一笔固定费用作为餐费补贴,每月工资中添加一项名为餐补并一起计入工资发放。
餐补的幅度与范围,劳动法中也没有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提供餐补,所以没有统一标准也没有要求所有员工都可以享受这一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