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费外出人员分配方法_农村征地补偿费应该如何分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3:06:17 人阅读
导读:回答,村集体征地补偿,村委和个人怎么分?一,征用集体土地,土地,青苗和附属款,全部属于集体,村委和个人不许动用和私分,谁动用谁违法,虽然村委会属于集体单位,但是...

回答,村集体征地补偿,村委和个人怎么分?

一,征用集体土地,土地,青苗和附属款,全部属于集体,村委和个人不许动用和私分,谁动用谁违法,虽然村委会属于集体单位,但是,只能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有人说,土地是本村的,为啥没有权力分配呢,分配必须合理合法。

二,征用土地必须分项,一,土地多少亩,每亩征地价格,二,青苗补偿,三,附属物,四,地面永久性和半永性,五,可耕地,建没用地和荒山湖波,六,沟塘路坝,七,合計总款多少,必须详情清单,上公试栏,张榜公布,实行公开,不能有私毫隐思。

三,征地款,村两委召开村民组长,群众代表和党员代表会议,参加人数,做花名册,让于会人员签名盖章按指印,上村委记录本,这是会议纪要,征地款和附属款多少,向大会公开,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一口同声分给群众,按照九四年土地到户,哪么方案是,人口一半,地亩一半,这样分配方案最合适,必须彩取,紧接村委报告到乡镇,乡镇党委召开会议,同意村委会和群众意,立即给予批复,村委接到批复后,可以按照九四年土地到户,按照人口和地亩分配,即合情又合理,更合法。

征地补偿款“外嫁女"在两种情况下可以享受补偿。

一是外嫁女户口仍然在父母家、所承包的责任田也仍然还在的,她仍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一,享有本集体成员组织的一切权益。如果出现征地拆迁,外嫁女应该和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样分得补偿款。

二是外嫁女户口巳经外迁,但所承包的土地仍然还在。在这种情况下她仍然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如果出现征地拆迁,外嫁女仍然可以享受补偿。如果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把原本属于她的那份补偿款分掉了,可以要求返还,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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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委会可以截留一定比例用于公共事业管理,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根据这个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支付给被征地人,具体的比例由省级政府决定具体的分配办法。

土地承包人是承包地法定使用权人,应当得到承包地的补偿,增加的人不是土地承包权人,无权得到承包土地的补偿。村集体财产按人头分配属于村民自治行为,也属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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