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非法同居属于违法吗_同居属于犯罪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9:28:36 人阅读
导读:只要双方自愿就不违法,就好比先上车后补票。同居早就不算违法了,只要双方同意,私举,官不揪,并被一些人,特别是年青人视为时尚。现在还能找到处女处男吗?你所谓的非法...

只要双方自愿就不违法,就好比先上车后补票。

同居早就不算违法了,只要双方同意,私举,官不揪,并被一些人,特别是年青人视为时尚。现在还能找到处女处男吗?

你所谓的非法同居,肯定是指有婚姻的一方或双方,除了法定配偶之外,与其他异性共同居住。这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如果公然以夫妻名义同居,可能会犯重婚罪。

非法同居对于社会的影响,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第一,非法同居者,首先并不准备破坏一方或双方的现有婚姻,或者暂时并不想破坏,所以采取了非法同居的方式进行规避。这说明,非法同居中的两个人,对于原来婚姻还有一定的眷恋。很多人在与他人非法同居之后,发现婚外情并不好,可能还会回归家庭。

这时候,需要反思的是被隐瞒的配偶,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配偶的出轨。是夫妻感情出了问题,还是相处模式出了问题,当然还有夫妻间性关系是否也有问题!找到这个问题,就去解决问题。婚姻还有可能存续;

第二,非法同居者中的男性(一定是男性居多),家花没有野花香,到外面寻找不是一个刺激,本质上就是一个以征服多少女性为荣耀的垃圾男人,他们就是想要破坏原来的婚姻,非法同居,只是暂时的办法,可能有一些人还利用这段时间进行财产的转移等活动。

第三,是一些双性恋分子,或者同性恋。自己结婚都是迫于社会的压力,所以,结婚之后,他必须要找同性或异性同居。

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非法同居,都是对现行婚姻制度的巨大挑战。都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至于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挑战现行婚姻制度,由于篇幅所限,不做太深入的分析了。

现在我国没有“非法同居"的概念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新的概念:即”非婚同居“和”重婚同居“。

其次,这两种同居方式的认定皆不是以共同居住的时间为标准,而是居住双方主要形成了共同居住的状态,即认定其为“同居”。

非婚同居及其法律后果

这种同居方式指的是同居双方都未经合法的婚姻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居住、生活,并且周围的群众都认为双方已经是夫妻的行为

在之前“非法同居”的概念没有被取消的时候,非婚同居就是我们所称最为典型的“非法同居”方式。之所以这么认为,就是因为我国传统习惯都认为只要男女未结婚,那么擅自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居住就是不合伦理的行为。而现在,该概念已被替代。

非婚同居在法律上产生的后果:

1.双方不是法定的夫妻,其夫妻关系不被确认。同居双方相互之间不对对方尽法定的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之间不能继承遗产。但其生下来的孩子作为非婚生子,也受到父子、母子关系的保护,对于父母的遗产都享有与其后婚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

2.对于同居双方的财产处理:一般以同居双方的协议为先。没有协议的,对于其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一般的经济规则处理。比如,房子、车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家具谁买的就是谁的等等。


重婚同居及其法律后果

这种同居指的是同居一方或者双方都已婚领证,各有配偶,但依旧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

重婚同居的法律后果

1.涉嫌犯罪:《刑法》第25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意,重婚罪中的“重婚”不要求同居双方再进行婚姻登记,只要是双方形成“事实婚姻”(即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状态,即视为“重婚”,涉嫌犯罪。

该罪本身是公诉性质,但是如果无过错的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与别人重婚的,也可以主动向人民法院起诉(公诉变为了自诉)。

2.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处理的原则与非婚同居一样,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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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俗称新婚姻法)对以前的“非法同居”改名为“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为了加大对违反婚姻忠诚义务行为的处罚,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都涉及到一个概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更是明确了这一概念:   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见,按目前法律来说,非法同居这一概念已经失去了现实意义,取而代之的是更为规范科学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后者严格的区分了‘非法同居’与‘重婚行为’,而此前的非法同居概念模糊不清。  那婚姻法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处罚并不是直接的,而必须是以出现了“导致离婚”这一法律事实为前提。

男女朋友非婚同居,逐渐为社会认同,但是还是会有很多朋友会问起非法同居的问题。什么是非法同居呢?非法同居有罪吗?法律对非法同居是如何处理的?

一、什么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法律上并没有非法同居一说,非法同居是民间的一种误读。原因是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会被人们误解为同居是非法的。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生活中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遍,不少年轻男女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选择婚前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此种情况也较为普遍,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婚外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如上文第二种情况。

二、非法同居有罪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同居并不被法律所保护,但是没有法律直接规定婚前同居属于非法。非法同居只是被人们的一种误读。

三、非法同居如何处理?

如上文所述,非法同居并不是真的违法,只是人们对法律不保护的一种误解。针对非法同居如何处理的疑问,具体得分情况:对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的,我国法律对此没有任何规定,道德上现在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认可。对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为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合法的婚姻状态,所以也不属于重婚的情况。只是在原夫妻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考虑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侵权程度,在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另,受害方提起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也会得大法院的支持。

同居随着生活的改变逐渐被人们所承认,也逐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非法同居不触犯任何法律的规定,因此也不会受到什么处理。只是,在同居前还是需要慎重考虑,毕竟不受法律保护的状态,在发生纠纷时就无法处理。所以,如果有结婚的打算还是结婚吧,没有结婚的打算那就签订一份同居协议。在保证权益的基础上避免出现更多的纠纷,伤害彼此的感情。

其他:

一、什么是重婚罪?重婚是婚姻当事人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又缔结婚姻的行为。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包括两种行...

一、什么是非法同居关于非法同居, 有2种说法:一种是已婚但与他人同居;另一种是未婚与他人同居。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在2001年12月24日通过......

如果题中的“男女自愿同居”是指未婚成年男女自愿同居的话,以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说,是不违法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改变,目前在我国未婚同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似乎未婚同居基本上被社会所接受。虽然法律没有明令禁止,但我认为未婚同居,有悖于社会伦理,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我们这些60后,在学校时就很少跟女同学讲活,当时但凡有一点“想”的念头,都会把自己骂一顿。过去很少有未婚同居的现象(因为家里管得严,社会也不允许),既使有很少的一些人,也是偷偷摸摸地不敢明着来。因为那时是“非法同居”,要被抓,被罚款的。特别是谁家的女孩干这种事,连父母在整个街坊都抬不起头,被人从头骂到脚,臭名远扬。

“非法同居”最早出现在1989年最高法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未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然而到了2001年的《婚姻法》和2003年的《婚姻登记条例》,删除了“非法”二字,也就是说司法审判取消了“非法同居”,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从那时起,“同居”可以说是不违法的了,最多也只是道德意义上的褒贬。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危害社会、集体和他人利益,未婚男女自愿同居,法律不会干涉。

纵观现代社会,未婚同居的现状已经普遍到极点。18到25岁那些青年男女,很多都是先同居再说(结不结婚还是个未知数)。年轻人的事,只要是两情相悦,一拍即合,什么都不是事。并且这种同居,绝大多数是以满足性需要为基础的。趁年轻及时行乐,不管男女都是这种想法(不是我说得难听,事实就是这样)。

未婚同居成为时下年轻人的恋爱进程,虽不违法,却有着见不得人的一面。不少同居者认为,同居可以培养和加深感情,可以发现对方更多的优缺点,更是检验性生活是否合谐之道。事实上,许多人打着以上的幌子为理由,玩弄感情罢了。玩够了、腻了、新鲜感过去了,就说你这不好,那不行。要分手的理由充足,由不得你。把给对方的许诺抛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一个曾经的美好幻想。事实上,未婚同居能发展到走向婚姻殿堂的少之又少。

2019年10月18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回应有关未婚同居立法时表示:未婚同居在整个社会上还未达成共识,如果法律对未婚同居制度予以认可,将会对现行的婚姻登记制度形成冲击。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确立夫妻关系”。而这种未婚同居,你情我愿地在一起生活的行为,法律虽然没有禁止,一旦出现问题,也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更不提倡这种行为。

未婚同居的现状和原因都比较复杂,用法律的形式很难做出统一的规定。但这种道德问题也反映了一定的社会问题。比如男方玩弄女性,女孩失身、怀孕、人流等等情形,最好都能得到法律上的声援或者帮助,至少也能让女生提高自重,自爱的道德规范和社会责任感。让更多的人知道,未婚同居虽不违法,但也不会合法化!

只要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就不是合法夫妻

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办理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才是合法夫妻。这是成年男女应该具备的常识。

建国初期,1950年我国政府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量的同居存在,不去婚姻登记,只是办几桌酒席,对众人宣布结婚了,我国民政部在1994年2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自条例公布实行之日起,符合婚姻登记要件的事实婿姻,予以承认,要求补办结婚证。

自1994年2月条例公布实行以来,虽然办了酒席,生了孩子,只要未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的,不承认事实婚姻,属同居关系。如1994年2月或更早时间生的孩子,已25岁或更大年令,也不承认是婚生子女。

有结婚证的夫妻双方,受婚姻法各项规定的法律保护。离婚依照婚姻法处理。保护合法的财产关系。

没登记,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关系,是不合法的夫妻关系。虽不象以前视为非法,但不提倡,不受婚姻法保护。"离婚"不受婚姻法处理,是解除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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