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去法院起诉_如何去法院起诉?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8:39:53 人阅读
导读:去法院起诉的方法:1、写起诉状。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自己起诉的目的、要求),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2、带上起诉状(按被告的...

去法院起诉的方法:

1、写起诉状。 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自己起诉的目的、要求),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

2、带上起诉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欠条或合同)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后,回家耐心等待。 法院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给起诉人送达举证通知,被告的答辩状。

4、确定开庭日期后会给你们送达传票,按照传票上的日期去法院参加庭审。

任何人都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村委会有违法行为,可以起诉的,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起诉村委会,应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这个不一定。虽然一般的原则是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有些情况下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还有些情况下必须到指定的法院起诉。比如在民事合同或经济合同纠纷中,如果没有约定必须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那么也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再比如,军婚案件中,原告一方为非军人,而被告一方为现役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又比如,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有人欠钱不还,我能告他吗?

根据您的信息,回答如下:


首先是5000元完全可以立案,这个没问题;


第二是五一即将生效的新版民事诉讼证据规定里,你担心的微信聊天记录等网络数据正式纳入了电子数据证据,也就是说可以作为证据用了;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你现在能告他吗?

可以的。根据规定,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按期还,没约定的你可以定个时间让他还。还不上三年内随时可以起诉,千万别过了时间。


对你来讲,难点可能是:

你现在证据能不能证明你们的借贷关系,比如对方微信名称、支付宝用户名等,你可能最好还是找到他,让他给你手写一个欠条,再给他几天时间缓冲,这样拿到一个比较靠谱的证据。


还有可能是他的网络身份和现实身份,也就是你是不是真的借钱给这个人了。

借钱是生活中常见的事情。有些人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退货,但可能是因为营业额无效,而且没有借钱。如果当事人无法私下谈判,这在生活中也是常见的事情。当时,它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那么,你知道如何通过合法的拖欠程序吗?我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这里有一小部分华录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希望以下内容可以帮助您。

一个、如何通过法律程序

1、以公司/个人的名义撰写投诉;

2、提交投诉并向被告当地法院提供证据(拖欠其他书面证据):

3、等待审判,一般案件由法院解决6个月,法院院长批准6个月可延长6个月。

4、判决生效后,对方不予还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对方没有钱,他可以申请挽救对方的房子)。

2、起诉的过程是什么?

1、当一方提起诉讼时,应首先提出起诉书,并根据另一方的号码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如果当事人是公民,则应说明双方的名称。、性别、年龄、家乡、地址;如果该方是一个单位,该单位的名称应写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起诉书的主体应说明起诉书的要求和事实。、原因,尾部必须签名或盖章。

2、根据“主张谁证明”的原则,原告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居民身份证、账簿、护照、港澳同胞归还证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作为原告的业务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和其他材料。

(2)证明原告索赔的证据。如合约、协议、信用工具(借记条款、债务等)、收货和交付证书、对应,依此类推。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文件证明,并应填写一份重复的证据清单,详细说明提交的证据名称为、页。在法院承包商检查证据后,组织者签署并盖章证据清单,一份用于当事人,另一份用于记录。4、当事人办理了必要的手续并交出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七日内,如果符合提起案件的条件,应当办理备案手续;如果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则不予依法受理。

5、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如果有任何困难,他们可以在交付前期间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取消、和、豁免。如果您不付款或书面申请缓慢、减去、豁免未获批准且您仍未提前付款,法院将裁定该案件将自动撤回。

6、案件提交后,案件将由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结束后,当事人应当遵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在财务办公室解决诉讼费用。

三个、如何编写欠款起诉书的模型

民事起诉书

原告:xxx,女,xxxx年xx xx,汉族,教育程度,工作单位,职位,地址:_____________。

被告:xxx,男,xx xx xx,汉族,中学,工作单位,职务,地址:_________。

要求:

1、被告人还清了xxx元的还款和XXX元的利息。

2、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应对所有诉讼费用负责。

事实和理由:在200 *年*月*的日期,债务人***从原告借入人民币x百万元,并当场将债务减记给原告。但是,在还款日之后,被告因各种理由和借口拒绝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法院现在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被告XXX偿还XX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真诚的,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XXXX年X XX天

附:此投诉X的、副本(由被告人数决定);

两个、证据(贷款接受);

以上是对法院拖欠诉讼提起诉讼的法律答复。从上述情况来看,如果您不想通过法律程序,如果您欠钱,您必须到法院起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您的索赔。诉讼涉及很多问题,普通人很难顺利完成。你也可以问律师。我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到你。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Hualu.com联系,我们将及时回答您的问题。

经常听到有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时说:要告这个办案的法官,要告这个法院,云云...

 

当事人对案件判决不服,能不能告法官,能不能告法院?

 

我认为,对案件的判决不服,应按案件本身的审理程序走,或上诉,或申请再审,或申诉。法官的正常办案行为是履行职务的行为,所作出的裁判也是以该法院的名义,因此,法官个人不能作为因不服判决而被起诉的被告。那么,法院呢?法院也是为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作出的裁判,当事人不服法院的裁判,说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仍处于未解决满意的状态,矛盾应仍在当事人之间。因此,也不应该对该法院追究责任。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追究法官、法院的责任呢?

 

法官在办案之外,也是普通人一个。这里说的是在办案过程中,因办理案件的情况。如有证据证明法官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等情况,肯定是要追究其责任的了。如是一般的违纪情况,可向法院领导、有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请求处理。

 

法院呢,或者包括其他的司法机关,如检察院,能不能成为被告,或者什么情况下才能作为被告呢?按情理来讲,好象司法机关作为被告有些不可思议。可以分析一下,我们的诉讼一共有三种,民事的,刑事的,行政的。首先,司法机关肯定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因司法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其次,能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告,要对照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了;最有可能的是作为民事被告了,如相邻关系、拖欠工程款等(当然,作为司法机关,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这种事情的)。另外,司法机关在司法赔偿案件中可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当然,称呼上就不是被告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具备以上四条人民法院可受理你的起诉。

民事诉讼的起诉与受理程序

一、必须符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原告须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须经原告的亲笔签名(原告是自然人)或盖章(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注: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与所诉事实有关的书面证据(包括其他形式的证据);

3、原告是自然人,提交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原告、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别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院对个别情形的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人员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四、法院收到起诉状后:

1、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补充证据。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来之日起开始计算。

2、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法院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或者报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者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4、起诉经审查决定立案后,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编立案号,填写立案登记表,计算案件受理费,向原告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书面通知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

5、决定立案后,立案庭在二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

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

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程序

一、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为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为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二、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三、必须符合的条件:

1、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收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参照民事诉讼。

五、法院收到起诉后

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刑事自诉的起诉与受理程序

一、必须符合的条件:

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有五项:"侮辱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

有八项:1)、"故意伤害案(轻伤)";2)、"重婚案";3)、"遗弃案";4)、"妨害通信自由案";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6)、"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 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4、属于本院管辖的;

5、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注)

6、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注: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二、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上述1-3项条件的;

2、证据不充分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三、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

1、自诉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

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2、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四、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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