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在宣传的时候无所不赔,而到了理赔的时候,这不赔,那不赔。这样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信誉。
他们不赔的理由是合同中有约定,非医保用药不赔。但是,这个约定是否是霸王条款,签订合同时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以及它本身是否合理合法都是值得商榷。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判法也各不相同。
本案,如果数额不大,不妨和保险公司的人说,你们要是这么做,明年的保险改买别的公司产品,并且要发动朋友都不买他们的保险,看他们能否改变一下做法。如果是数额巨大,不妨叫对方起诉算了。
得分情况一,在事故中有责任的。交强险按照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先行赔付,超出部分按照实际责任的大小来承担。二,在事故中被判定无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这块有个叫“无责赔付原则”,即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可以说是法律规定的“人道主义赔偿”所以,保险公司叫嚷着交强险这块是亏本的,恩~恩~他们确实亏本,可能幸幸苦苦做10辆车子,一个事故就全赔出去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是“法律流程与赔偿标准系列”之一,全书共分9个章节,主要对医疗事故处理的流程与赔偿标准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医疗事故法律关系的确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医疗事故的分级、医疗事故的民事救济、医疗事故赔偿的证据收集与举证责任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你好,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20多年。第一个你不可以扣留肇事车辆的,这样是违法的。关于受害人在医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怎么解决,我给你详细介绍一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总是希望认定书下发之后再进行调解。你的这起交通事故已经定肇事者是全责。那么你现在可以和肇事者也就是驾驶员谈赔偿。虽然受害人还在医院住院,但是可以先谈其中前期在医院花费的费用,要求对方进行垫付。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之所以只垫付1万元。主要是担心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肇事驾驶员比较小的责任,保险公司的钱就很难追回。在你的这个案例,对方已经承担全部责任,所以你完全可以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让其先把前期的花费进行赔付。当然这个权限普通的保险公司理赔员是没有的,你可以和他们的经理在一起进行沟通。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在医院的花费是比较小的情况下,应该尽量的自筹资金。因为你去到保险公司寻求垫付,或者找对方的当事人进行垫付,需要浪费你很多的时间。有时需要谈好多次才能把事情办成。所以现在目前我们国内大部分的受伤的当事人,都是自筹资金先进行解决,不愿意浪费大量的时间。
在目前我们国内有一项非常好的政策就是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家庭确实困难没有钱,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希望大家在真正需要的时候,可以向办案民警提出申请。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如果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