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投诉私募基金托管人_如何投诉私募基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03:15:09 人阅读
导读:私募基金没有强制托管,但是1、监管要求当私募基金没有基金托管人的时候,基金必须明确有其他风控措施有效保障委托人利益;2、很多时候是委托人要求基金选择商业银行托管...

私募基金没有强制托管,但是1、监管要求当私募基金没有基金托管人的时候,基金必须明确有其他风控措施有效保障委托人利益;2、很多时候是委托人要求基金选择商业银行托管,相当于找银行给基金增信;3、有时候私募基金的托管是逆向选择,会找到银行托管的很多都是有问题的私募(分分钟跑路?)4、其实对于防范私募管理人资金挪用,道德风险这块,托管了也并没有什么luan用。。

私募到期未偿付这个问题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好解决的,首先,要掌握有力的证据,证明你买了多少份基金,什么时间买的,股息分红是多少。有了这些就足够了,因为现在是谁主张谁举证。

然后,先找基金的管理人员进行协商,因为现在私募基金管理相对还是比较规范的,赔了钱不至于跑路。如果协商未果的,可以选择下一步。

最后,只能走司法途径了,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走简易程序,估计3个月之内应该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的。

说句题外的话,本人认为买基金极其不靠谱。把炒股比做打麻将的话,自己炒股就是自己打麻将。买基金就相当于把钱给别人替你打,输赢都由你自己承担。当然,人家不会那么上心了。祝你好运!

私募从业。

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独立开设基金资产账户,依据管理人的指令进行清算和交割,保管基金资产,在有关制度和基金契约规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业务运作进行监督,并收取一定的托管费。

对于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二百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

非公开募集基金一般情况下,也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如在基金合同中另有约定不进行托管的,需要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运行过程中需向投资者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至于发行私募股权基金可以不托管吗?

虽说按照基金法的相关规定,并没有强制要求私募股权基金必须托管,可是毕竟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资金托管业务方面,更为专业和完善。并且不管托管与否,同样会收到有关部门的监管,以保障资金安全。

作为私募领域的过来人,我来简单的说说。私募基金管理人甩锅给托管人理论上很难,两者的法定的职责不同,即便有分歧有异议,一般也只在股权类私募中出现,在证券类私募中出现的概率基本没可能。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法定职责不同

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简单来说,负责基金的具体操作和日常管理。

而基金托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通常来说基金托管人都由商业银行担任。



从以上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涵义不难看出,两者的职责是有很大差异的,凡是涉及基金日常运营,具体买卖决策,或者投资亏损,责任肯定是管理人的,如果涉及资产保全,信息披露,资金清算等,责任是托管人的。

股权类私募和证券类私募在托管上的差异

证券类私募基金,由于其主要投资二级市场,在现行的框架下,资金的划转是一个死循环,只能从托管银行划到证券账户,或者从证券账户划到托管银行,资金没办法划出监督账户之外。



而股权类的私募基金则不同,由于股权类基金募集的资金,最终都要对接到具体融资的项目,托管账户中的资金,一旦打到项目账上,就存在一定变数。虽说托管人可以监督资金用于约定用途,但事实上很难穿透监管资金流向,也很难分清资金的属性,总会存在百密一疏的情况,出事也就成为可能。



甩锅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证券类私募由于资金托管是闭环,资金托管在商业银行没办法转出去,资金不可能出问题,这类私募管理人甩锅给托管人的概率为零。股权类私募资金托管是非闭环,最终资金要对接项目,资金从托管户打到项目后,资金存在被项目方挪用的可能。现实中托管容易出现分歧和争论的,绝大部分都是股权类私募。至于甩锅会否成功,要看托管协议中对双方责任的界定,托管人只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现实中,托管人最多被人说监管不严,想完全甩锅给托管人很难。

托管银行主要职责一般包括: (

1 )安全保管基金资产; (

2 )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划款及清算指令; (

3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4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等。我国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希望托管人负起监督责任。但现实是我国现在的托管银行没有履行其监督职责。在实务环节上,托管人对管理人的自主交易行为范畴内的投资运作实际上无法监督。托管行的监管包括:基金托管人代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信托契约、保管基金资产并负责监督基金经理人对基金资产的运作;托管人在监督基金运作的同时,其本身还应受到监督。

目前私募基金公司受到证监会监管,证监会会给合格的私募基金颁发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私募基金公司所有的项目必须在证监会备案才可募集。投诉也是向证监会投诉。

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