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骚扰罪立案标准_非法跟踪立案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11:40:35 人阅读
导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它信息严重干扰正常人生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一下罚款。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减轻或不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它信息严重干扰正常人生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一下罚款。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减轻或不予处罚。

1.立即停止跟踪行为,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侵犯隐私权-----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2.通过合法渠道要求其停止对你的诽谤,在正面的交谈中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以诽谤罪上诉法院,要求其消除影响,澄清事实,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于政府或安全部门出于安全因素而安装的摄像头,都是在关键位置以及公共场合,不认为这些侵犯隐私。跟踪他人,并不一定被跟踪的人就只是在其私人生活区域活动,在公共场合跟踪也属于跟踪。如果对方向公安部门反映,可能当地民警会询问你,但是没有确凿证据,所以你不会收到处罚,顶多只是口头警告,即使他上诉,说你跟踪或者骚扰,法院也许不会受理,也是因为证据不足。

这个要看程度。如果仅限于盯梢、尾随、蹲点的行为,则还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但如果行为人有进一步的违法行为,例如未经允许闯入他人住宅或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行为的,可以依法追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等相应罪名。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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