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签了一天能毁约吗_刚签试用期合同一周,可以提离职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22:30:51 人阅读
导读:我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如果直接走人的话,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有可能会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接下...

我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话,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有可能会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接下来的新工作。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子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那么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题主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很肯定的回答你,签试用期合同,可以提出离职。

其实不管是正式合同还是试用期合同,都可以提出离职!劳动合同是为了保护用工方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公司没有违约或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你只要正常提交离职申请,要求办理离职即可。

许多人在入职尤其签订试用期合同的时候,都担心违约会有影响,违反劳动法。而实际上,劳动法在劳动者入职甚至离职的要求上都比较松。每个公司也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入职一周提前一天申请离职,入职一个月提前一个星期申请离职,入职一年提前一个月申请等等。

如果题主有离职的想法,建议先跟你的上级沟通,找文员咨询离职要求。如果还有困难,可以向公司HR进行咨询。

1、签试用期合同之后,如果不想去了,不会违法的。还没有上班,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还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是不需要任何原因和理由的,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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