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受伤不构成工伤怎么处理_受伤不构成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3:18:35 人阅读
导读:工伤不构成伤残的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不构成伤残的,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治...

  工伤不构成伤残的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不构成伤残的,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治疗工伤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之前正常上班标准,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时间按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  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有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带工伤职工去作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工伤发生后的三十天后,一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通过后、伤情稳定后再申请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工伤职工也是可以申请的,最多多跑一次而已。鉴定结论生效后就可以要求理赔了。

  未构成伤残的工伤职工享有如下工伤保险待遇:  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康复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而自己骑车摔伤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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