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外地我不去有赔偿吗_公司调我去外地工作不去有赔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20:23:38 人阅读
导读: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服务和除劳动合同中的非竞争条款的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违约金。否则,工人自愿辞职是非法的终止劳动合同的,不享有经济补偿,应...

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服务和除劳动合同中的非竞争条款的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违约金。

否则,工人自愿辞职是非法的终止劳动合同的,不享有经济补偿,应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调劳动者去外地工作,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属于一种违法辞退,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劳动者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你好,工厂因客观或其他情况需要搬迁异地,而原单位又没有工作岗位,这种情况是需要根据工龄N+1给员工相应的赔偿。

厂房如因客观情况变更需要搬迁,搬迁企业一般用以下方法与工会提前协商,无工会的与员工代表或集体会议沟通。一般以下几种方法沟通:

第一,协商。双方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之上,就补偿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第二,协商不成,依程序直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还有一条需要注意

用人单位搬迁,不一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是否能够继续履行。

1、如果员工愿意到异地工作,双方可以协商,要求单位提供必要的帮助,比如提供班车、宿舍等。

2、员工如果不愿去,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来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单位是要给补偿金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还要按照上一月的工资标准,给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劳动法》规定是按照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税前工资去算。如果这其中有年终奖,要把年终奖除以12,再看涉及到年终奖的有几个月,把这部分钱算进去。算出平均数后,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给一个月的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也是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是半个月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近几年北京因环保压力,很多污染企业被迫搬迁出北京,而随之就出现了一些劳动纠纷案例。

案例:企业搬迁外地10名员工维权获赔

北京某公司停产搬迁外地,10名员工欲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未缴纳社会保险等赔偿金。经仲裁裁决后该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近日,通州法院调解审结此案,判决该公司支付10名员工未休年休假工资、养老保险赔偿金、失业保险赔偿金、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0余万元。

王某等10人分别于2006年5月1日至2011年3月20日期间入职某木业公司,月工资分别为2500元至5000元不等,后原告因政策停产并搬迁至河北,王某等10人以某木业公司拖欠其工资并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后王某等10人到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确认王某等十人与某木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某木业公司支付王某等10人未休年休假工资、养老保险赔偿金、失业保险赔偿金、工资及经济补偿金77598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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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对劳动者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调整工作地点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

  •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具备的条款。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作地点告知劳动者。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二、调整工作地点是非需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

  • 在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也有用工自主权,在合理的限度内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 调整工作地点必然带来工作环境、上下班远近的变化,是否合理要看其行为是否对劳动者造成了实质性不利影响。
  • 若工作地点的变化需要大量增加上下班时间,比原来带来很多不方便,已给劳动者带来诸多不便,也需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

三、劳动合同不约定工作地点或者约定可以随意调整工作地点的效力。

  •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自己经过用工,往往签订劳动合同时不约定或者约定工作地点或约定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地点,避免用工僵化。
  • 若未约定工作地点,已经是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另外不约定工作地点,可以将实际工作地点视为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
  • 若约定用人单位拥有工作地点调整权的,也并非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为所欲为。如果是合理的,不对劳动者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是可以的。如果从北京调整到海南肯定就不合理的调整。

四、调整工作地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已经给劳动者造成是实质性困难的,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可以以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调岗造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五、建议。

  • 对于劳动者来说,尽量服从用人单位合理的调整工作地点,比如用人单位在一个城市调整工作地点,并且已经支付增加路程的路费、工作时间,并没有给劳动者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应该接受安排。
  •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调整工作地点已经给劳动者带来不便,也没有给劳动者补偿的,最好不要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你的情况明显是可以拒绝的,如果用人单位以你不服从工作安排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

悟空晚上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关于公司搬迁,也是公司将来发展的一项决策。也有可能公司规模要扩大,也有可能被地方政府征用,需要搬迁新的厂房进行工作。有的老板在本地区有多家公司,胜至外地也有自己的公司,总体多种原因处于公司的考虑需要搬迁。搬迁也属正常,只是厂房变更,不是合同变更。有可能造成公司一部分员工不能前去工作,由于家庭原因不够方便,可能要产生工作中的分歧,牵扯到工资赔偿问题。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个人的看法如下:第一,公司要提前一个月召开工委会全体员工大会,向员工公开说明要搬迁的原因;第二,要动员工人服从公司决定,个人服从组织;第三,随从人员的车费及误工补助费一律报销;第四,向不能前去的工人说明3之5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请辞职的原因和理由,如复合条件应给予审批辞工;第五,赔偿要按照15日以下的结算工资为15天,15日以上的要按照一个月工资来结清;第六,如公司拖欠了员工的工资,要按照6个月以下的要按照半年的工资结清,并算清该付出的支纳金等其它费用,如6个月以上的要按照一年的工资给予结清,另外支纳金等其它费用;第七,如员工对处理的意见不服从,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反应情况裁决。供参考再见!

像你这种情况,属于公司钻法律空子的一个典型,我实际接触的案子中大多数公司为了规避经济补偿都是采取这种做法的。从公司角度讲,他们调动你到其它岗位或者地区工作都是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作地的话,如果注明了工作地就是公司违反合同,你可以看看有没有工作地点的相关条款),因为这涉及到公司的人事变动。如果你不愿意去,这方面有几个问题:

1、你主动辞职,这样的话公司手续比较简便,也不用对你支付必要的补偿金。

2、公司出具岗位调动手续,但是你不签字或者调动令下来你不愿意去工作,那么公司可以以你不服从公司分配或者不胜任岗位为由开了你,这是公司法定辞退员工的原因之一,所以你也是很难得到补偿的,但是这个公司手续相对麻烦。结合总的经验,你这种情况是公司钻法律空子辞退员工并且不支付赔偿的手段,当然你的真实情况如何不得而知,不过你要起诉或者劳动仲裁,从实际看胜率不是很高。

感谢邀请。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公司的意图很明显,就是逼迫你自己走人,如此一来,你等于主动离职,那赔偿肯定就没有了。

第二,对于你而言,想要保障自己的权益也不难。公司调整员工的部门(包括工作模式、性质和工作内容等),都是需要征求员工同意的。如果你不同意,可以坚持自己的意见。当然,公司也会有N种方法让你就范。最常见的方法就是,说你不胜任现在的工作,或者要发挥你更大的能量和价值,如果你不能接受,那就是违背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如果被扣上了这样的帽子,你就非常尴尬和被动了。


如果说你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作为当事人,你一定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或者让公司提供你不胜任的证据。如果公司方面拿不出,那如果最后仲裁或是打官司,那对你都是有利的。

如果公司希望你调岗或者去分公司,美其名曰需要发挥你更大的价值,那对你来说,其实这是一个骗局而言。这个时候,公司方面按理说是要尊重你的决定的,如果你不同意,公司就认为你不配合而要把你解雇,那其实公司的做法就是违规的。但是,劳动法的宽泛规定,在这个时候又对你不利,所以,只能和公司要么对抗到底,要么协商解决。当然,对抗到底吃亏的肯定是你。

我们再来说说赔偿的事情,如果公司的意图就是想让你走人,而且你又是一个7年的老员工,那在这种时候,你的赔偿诉求是没有问题的。公司方面可能会忽悠你说是你自己不去,是你不服从安排,是你自己不听话才要被辞退的,那你记住,你千万不要在任何辞退表单上签字,你立即申请仲裁介入。这样的话,公司可能就先妥协了,因为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希望没事跟仲裁打交道的。如果公司答应了赔偿,你就撤销,如果不答应,那就只能让法律介入了。

另外,许多公司对于工作了5年以上的员工被离职,记住,是被离职,都会赔偿半年甚至一年的薪资。如果你有理有据,态度一定要强硬。

祝你好运,我是刘佳。有关于招聘、求职(简历诊断)、跳槽(面试辅导、谈薪指导)、职场规划和撩妹方面的问题欢迎探讨。

主要看你在劳动合同中是否规定只在规定的地方,规定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如果没有这一条,调你去外地工作,只能只能去了。如果有这条,你可以拒绝去外地工作,离职并且要求对方给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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