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地方我不去有赔偿吗_公司调我去外地工作不去有赔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20:23:58 人阅读
导读:您好,我从事工厂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十几年,对于调动员工工作地点,常常发生在公司有多个经营点、多个分子公司或者公司搬迁时,而公司有时候利用这个来故意整员工,意图让员...

您好,我从事工厂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十几年,对于调动员工工作地点,常常发生在公司有多个经营点、多个分子公司或者公司搬迁时,而公司有时候利用这个来故意整员工,意图让员工接受不而自己辞职走人!那么公司可以单方面调动员工的工作地点吗?什么样才是合法调动工作地点?怎样才能主动离职拿到赔偿呢?

一、公司调动员工工作地点,什么情况才是合法的?

主要看劳动合同或书面上关于工作地点的约定。

1、有些公司写的很模糊,比如写来本市、本省,甚至不写!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按照实际工作所在地判定,需要我们提供证据,如果提供不出有效证据,那自己会比较被动!

2、如果公司在一个城市有很多经营点,并且约定了公司有权在薪资不变的情况下,将员工在不同门店之间调动,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可以调动的。但如果是涉及跨市的则不行,必须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3、如果是公司对员工批量性的调动,而不是针对某一个员工的。那么要看调动后工作地点对员工造成的影响,如果基本不影响,那么员工需要服从;如果有影响,那么公司需要对员工的交通、住宿、吃饭给出一个解决方案。这时跨市的一样不行!

4、如果公司在书面上约定的工作地点已经非常详细了,那么在没有经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调动工作地点的。除非是公司规模性的搬迁、所在的经营点撤销等客观因素,这时参照上面一点。

二、工作地点属于劳动条件的一种,如果公司违法调动,属于被迫离职的情形!

如果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那么员工可以以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工作地点正是劳动条件的一种!如果公司违法给你调动工作地点,那么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来操作!

1、一定要判断公司是否属于合法调动,如果不合法才能进行下一步!

2、公司必须要有书面的盖公章的通知,或者其他有效的通知渠道。千万不要相信公司口头的说法,同时对于这些要记得录音!

3、接着在合适的时间给公司发函,主题就是限期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条件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如果公司仍然要求你调动,且过了限定时间也不理会。那么就可以接着发函!

4、接着发函给公司,主题就是因XX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而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5、带上劳动合同,邮寄的函,公司强行调动你工作地点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总而言之,调动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条件的变更,原则上要协商一致,除非有特殊情况公司可以单方面调整,否则公司是违规的!当然,这一块的取证不容易,一定要仔细!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你好分两种情况分析1,你的工作很突出,公司有更重要的岗位需要你,你的领导也是要锻炼你,希望你有更大的突破,那么这种情况下,你不想去,我觉得可以和领导谈2.你的工作不是特别被领导认可,通过调你走,让你主动离职,这种情况下,你有三个选择,(1)主动离职(2)听从安排(3)被辞退,这种辞退不会得到赔偿,因为是你没有听从公司的调度在先,违反了公司规定,劳动法不会保护你。一般大企业都这么干,调你走,让你自己主动辞职。公司,不用出赔偿金。

悟空晚上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关于公司搬迁,也是公司将来发展的一项决策。也有可能公司规模要扩大,也有可能被地方政府征用,需要搬迁新的厂房进行工作。有的老板在本地区有多家公司,胜至外地也有自己的公司,总体多种原因处于公司的考虑需要搬迁。搬迁也属正常,只是厂房变更,不是合同变更。有可能造成公司一部分员工不能前去工作,由于家庭原因不够方便,可能要产生工作中的分歧,牵扯到工资赔偿问题。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个人的看法如下:第一,公司要提前一个月召开工委会全体员工大会,向员工公开说明要搬迁的原因;第二,要动员工人服从公司决定,个人服从组织;第三,随从人员的车费及误工补助费一律报销;第四,向不能前去的工人说明3之5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请辞职的原因和理由,如复合条件应给予审批辞工;第五,赔偿要按照15日以下的结算工资为15天,15日以上的要按照一个月工资来结清;第六,如公司拖欠了员工的工资,要按照6个月以下的要按照半年的工资结清,并算清该付出的支纳金等其它费用,如6个月以上的要按照一年的工资给予结清,另外支纳金等其它费用;第七,如员工对处理的意见不服从,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反应情况裁决。供参考再见!

像你这种情况,属于公司钻法律空子的一个典型,我实际接触的案子中大多数公司为了规避经济补偿都是采取这种做法的。从公司角度讲,他们调动你到其它岗位或者地区工作都是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作地的话,如果注明了工作地就是公司违反合同,你可以看看有没有工作地点的相关条款),因为这涉及到公司的人事变动。如果你不愿意去,这方面有几个问题:

1、你主动辞职,这样的话公司手续比较简便,也不用对你支付必要的补偿金。

2、公司出具岗位调动手续,但是你不签字或者调动令下来你不愿意去工作,那么公司可以以你不服从公司分配或者不胜任岗位为由开了你,这是公司法定辞退员工的原因之一,所以你也是很难得到补偿的,但是这个公司手续相对麻烦。结合总的经验,你这种情况是公司钻法律空子辞退员工并且不支付赔偿的手段,当然你的真实情况如何不得而知,不过你要起诉或者劳动仲裁,从实际看胜率不是很高。

以下说我的见解,觉得有道理请点赞、评论

主要看你在劳动合同中是否规定只在规定的地方,规定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如果没有这一条,调你去外地工作,只能只能去了。如果有这条,你可以拒绝去外地工作,离职并且要求对方给与补偿。

自己的个人观念和看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你好!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对劳动者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调整工作地点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

  •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具备的条款。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作地点告知劳动者。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二、调整工作地点是非需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

  • 在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也有用工自主权,在合理的限度内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 调整工作地点必然带来工作环境、上下班远近的变化,是否合理要看其行为是否对劳动者造成了实质性不利影响。
  • 若工作地点的变化需要大量增加上下班时间,比原来带来很多不方便,已给劳动者带来诸多不便,也需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

三、劳动合同不约定工作地点或者约定可以随意调整工作地点的效力。

  •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自己经过用工,往往签订劳动合同时不约定或者约定工作地点或约定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地点,避免用工僵化。
  • 若未约定工作地点,已经是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另外不约定工作地点,可以将实际工作地点视为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
  • 若约定用人单位拥有工作地点调整权的,也并非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为所欲为。如果是合理的,不对劳动者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是可以的。如果从北京调整到海南肯定就不合理的调整。

四、调整工作地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已经给劳动者造成是实质性困难的,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可以以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调岗造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五、建议。

  • 对于劳动者来说,尽量服从用人单位合理的调整工作地点,比如用人单位在一个城市调整工作地点,并且已经支付增加路程的路费、工作时间,并没有给劳动者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应该接受安排。
  •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调整工作地点已经给劳动者带来不便,也没有给劳动者补偿的,最好不要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你的情况明显是可以拒绝的,如果用人单位以你不服从工作安排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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