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不足的案子怎么处理_证据不足的案子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6:24:28 人阅读
导读:证据不全的案子就给判了,可以上诉到上一级人民法院。如果确属证据不足,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刑事诉讼...

  证据不全的案子就给判了,可以上诉到上一级人民法院。  如果确属证据不足,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证据不足的案件如何处理?

在理论上很简单。法律规定也很明确。

公安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证据不足,应当撤销案件;

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案件,证据不足,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院审理中的案件,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有罪判决,无罪放人。

这在今天,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

可是,要是在几十年前,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过去,经常有超期羁押的案件。为什么会超期羁押?有些人涉嫌犯了杀人、投毒等重罪,可是证据上又有缺陷,既没有充足的证据能认定,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否定。判又下不了决心,放又不能放。大家谁都不敢承担放纵犯罪的责任,也有的是怕民意或舆论的压力,这时就会出现疑罪从轻处理的倾向。

如果大家注意研究近年来再审后无罪判决的案件,就会发现有一些案件当年就是以疑罪从轻的办法来处理的。如湖北的佘祥林案、江西的张玉环案等等。

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苏北某地有个马某某故意杀人案,社会影响非常大。公安机关侦查认定,马某某见财起意,杀死了被害人某某某。后来,检察院起诉到市中级法院,审理时被告人翻供,更大的问题是作案工具缺失。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法院又不好下达无罪判决,检察院又不宜存疑不诉,公安局也不愿撤销案件。几次三番退查,几次延期审理,公检法三机关都很头疼。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只好由公安机关改为取保候审。

后来,还是马某某自己帮助政法机关解脱了困境。马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有一天又盗窃作案,数额达到数万元,当年这可是笔巨款。当时的刑事政策,盗窃数额巨大的可以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盗窃案破获后,证据确实充分,马某某也供认不讳。有关的司法人员这才松了口气。杀人案定不死,重大盗窃案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最终,法院以马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马某某终于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如果当年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某某死刑缓期执行,说不定今天马某某今天也会被因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

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中国的司法制度在不断进步,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更重要的是民众的法治意识、司法人员的法治观念也有了长足的进步。我不是在这里说套话空话。从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我们这些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走过来的老的司法工作人员无不感到这是一种非常巨大的变化。尽管司法队伍中还有不少问题,在立法、执法、守法诸环节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我内心始终坚信:中国法治的现代化任重而道远,但是中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在不远的将来肯定是会实现的。

证据不足,怎么结案的问题,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同的三种情况。在侦查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在审判阶段,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驳回原告起诉或者撤诉处理。

如果是刑事责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在检察机关就不予刑事起诉了,就是即便移送至法院也是要依法按照疑罪从无判决的,如果是民事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只要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根本没有形成案件,更没有构成案件的主体要件!

  1、在民事案件中,双方都证据不全时,法院判决的依据是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败诉,一般应该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首先对自己主张的权利和事实负有举证的义务,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或证据不足于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应该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在民事案件中,不适用疑罪从无原则,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疑罪从无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撤诉无所谓理由。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注意:遇到法律问题应委托律师处理。非专业人士严禁擅自以法律条文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或者自行处理法律问题,否则后果自负。

民事案件证据不足可以立案,但可能败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