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区停车费谁管_说法丨小区停车位及收益归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8:25:17 人阅读
导读:收取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费需要区物价部门批准,有文号,即可收取,一般情况下上海市物价局规定:小区机动车停车费地上车位不超过250元/月;地下停车位不超过400元...

收取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费需要区物价部门批准,有文号,即可收取,一般情况下上海市物价局规定:小区机动车停车费地上车位不超过250元/月;地下停车位不超过400元/月,以上停车费物业没有保管义务,摩托车30元/月,轻骑25元/月,摩托化助动车(包括电动车)20元/月,电动助动车15元/月,自行车。7.5元/月,以上车辆停车费收取后物业有保管义务。

小区院里停车收费,肯定不合理!因为小区是业主的,不是物业的。现在的物业,跟强盗没啥区别。现在有些业主,对物业的不合理收费,敢怒不敢言。有的物业,甚至具有潜在的黑社会性质。所以,坚决呼吁取消物业管理。并支持社区管理!

谢邀!只要是小区内共有部位都己公摊到每户业主名下,故共有部位产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公司没有产权而收取其收益属于非法侵占业主权益的侵权行为。业委会应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交涉,通过查账,确认物业的非法所得。要求物业将侵权所得返还全体业主(有的小区是发现金给业主,有的小区是冲抵业主应交的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拒不返还其所非法侵占的收益,业主大会可授权业委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返还其违法侵占的业主共有部产权的各项收益。

小区停车位收益完全归全体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81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于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你们小区为什么不组织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由业主大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

你们业主看着共有的收益被侵吞,不争取、不追讨、不关注、不分享,只能对唤不醒的业主说一声,你们受辱不是无奈,是活该!

关注我的头条号,可以看到更多业主权益信息。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