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撞重伤要坐牢吗_醉驾造成对方重伤,会被判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20:20:41 人阅读
导读:造成重伤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有可能坐牢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

造成重伤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有可能坐牢的。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扩展资料: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

重伤不会吧 死亡需要对方谅解书 会判缓刑 重伤貌似不用 都有保险 你们上点心 没事去看看对方 带点水果 自己记好帐 保险清算的时候结算明白

如果是三轮车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致一人重伤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换言之不会被抓起来坐牢。

但是,既然出了事情就要勇敢承担,被撞成重伤的人一定更痛苦,希望你记住。

如果当事人开车把人撞死了,现在关在看守所,说明交警部门已经认定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找不到受害人家属,当事人会被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依据《刑法》规定来判刑。找到家属,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律链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所说的交通事故坐牢,

第一,必须是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

第二,虽然犯罪,但是必须收监的,取保候审后判缓刑的不需要坐牢。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有: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证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车辆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另外,如果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虽然不属于以上情况,但是会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坐牢。

除去以上情况,就一定不坐牢。

希望广大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或者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如果不是故意撞人是不需要坐牢的,开车把人撞成重伤,首先要拨打120,然后通知交警及保险公司,后续交给保险公司就可以了,当然了毕竟是你撞的人别管是谁的责任去医院看看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也不能什么都交给保险公司。

1、醉驾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醉酒驾车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会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罚款两万元以下,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考。

2、交通肇事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因此,本案如果是主责、全责的,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醉驾的危险驾驶罪,一般会被交通肇事罪吸收,以交通肇事罪的一个情节酌情从重。

总的来说:

如果责任是无责、次责、同责,一般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会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款,吊销驾照。

如果是主责、全责,一般会定交通肇事罪,三年以下。吊销驾照。

以上回答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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