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主体的义务是什么_纳税身份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0:45:37 人阅读
导读:纳税人又叫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

纳税人又叫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结算货款、收取费用时有义务代扣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代收代缴义务人,是指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人收取商品或劳务收入时,有义务代收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具体规定由于篇幅较长,在此不一一列举,可查阅《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征税范围: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零售应税消费品,具体的税目和税率可查阅《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上答案均摘自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仅供参考,谢谢!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和会计主体不是概念范畴,不能这样简单对比。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所称的组织,指的是企业以外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比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组织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只有,“取得收入(指应税收入)”的组织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会计主体假设”的理论,会计主体是指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


一个个体户,也进行会计核算,那么这个个体户就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他却不是一个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个企业,从事企业所得税应税业务,但不进行会计核算|(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这时他就是一名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纳税身份就是纳税人身份,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税收对象就是对什么征税。税对象按其性质的不同,通常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财产及行为四大类:

1、流转额,包括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

2、所得额,包括总收益额和纯收益额。

3、财产,即法律规定的特定范围的财产,如房产、车船等。

4、行为,即法律规定的特定性质的行为,如屠宰行为等。征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课税对象,如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征税,其征税对象就是消费品(具体如烟、酒都是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房产税是对房屋征税,其征税对象就是房屋;所得税就是对纯收益额征税。征税对象是税制最基本的要素之一。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要有三类:即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人。如果按性质不同,可将其分为两类: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征税主体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享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和履行国家税收征管职能,依法对纳税主体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当事人,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国家才享有税收的所有权,因此政府是真正的征税主体。 但是,实际上国家总是通过法律授权的方式赋予具体的国家职能机关来代其行使征税权力,因此,更具法律意义的征税主体是税务机关。纳税主体应当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上,就是通常所谓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广义上,除纳税人外,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同种类的纳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尽相同。

首先需要了解二者的定义:

纳税主体:就是纳税人,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从上述定义可知,纳税主体包括了法人和自然人,自然人是不能作为会计主体的,因为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自然人不是空间范围.如果就纳税法人而言,可以断定,纳税法人必定是会计主体.

例如:总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是法人,所以它们是会计主体也是纳税主体.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它依附於法人总公司,它可以作为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但它不是纳税主体.

依照税法规定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在中国,纳税人包括:

①全民所有制企业。

②城乡各类集体所有制企业。

③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④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⑤私营企业。

⑥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承包户。

⑦依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个人。纳税人是按照税种确定的。   纳税人的权利包括:有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的权利;有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纳税款的权利;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时,依法享有申请分期、延期缴纳税款或申请减税、免税的权利;对税务机关不正确的决定有申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监督、检查机关检举、揭发的权利。   纳税人的义务包括: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理纳税申报,并按期交纳税款;向税务机关及时提供会计、财务报表;接受税务检查,并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补充定义: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主体包括两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并且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人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各种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内容,它联结了整个税收法律关系的运行,它是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存在的客观基础。一般认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税收利益,包括物和行为两大类。具体而言,在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中,税收利益表现为纳税主体部分财产的单向转移,同时也表现为征税主体税收收入的无偿取得。进一步说,纳税主体因为偿付了公法上的债务——缴纳税收,从而获得了要求并享有国家提供社会公共需要的权利,与此同时,国家也因其实现了公法上的债权——获得税收,从而负有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义务,由此,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由三方主体组成的税收法律关系。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