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农村土地承包方的权利_土地承包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12:59:52 人阅读
导读: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我国土地法第八条中明确规定:国家保护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什么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家都知道,我国农村所有制形式是集体所有制,土地发包方是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发包方主要权力和义务是①对发包的土地有监督管理权和对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支持服务,②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主要义务是对农户承包的土地未经批准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和破坏土地和抛塃二年以上有权干涉和收回。③应服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所谓承包经营权农户享有那些权利和义务呢?①农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处置产品权,②依法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③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④承包地依法征用,占用,有偿获得相应补尝,⑤主要义务是保护根地不受破坏,维护耕地的使用原有用途。积极服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我国土地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如果任何人非法征用,占用承包地和占用贪污挪用土地征收补偿费,构成放罪的,将追究行事责任,造成他

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总的来讲不管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土地都要依据土地管理法来实行,抛开土地管理法,农民利益将受到权害,我国法律是不容许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享有以下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承包方在享有以上权利同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1、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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