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的条件和要求2020_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4:55:32 人阅读
导读:从证券法上将有意义的部分摘录下来: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三)最...

从证券法上将有意义的部分摘录下来: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四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在过去的新股发行中,证监会曾经有过一些内部规定:

比如: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要高于10%且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

但现在基本上已不参照这个了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的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在创业板IPO上市的基本要求,政策依据是最初于2014年中国证监会第26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在2015年12月30日由中国证监会进行了修正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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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3、注册资本已足额出资,历次资本变化已经履行程序。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资产已经过户。(未足额出资,或出资资产不能过户的,需以货币资金补足。)4、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比如:取得房屋、土地、机器设备、车辆、无形资产、专利技术等资产的途径合法,有证件证明其产权属于公司,无权属证明的应办理。)5、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类的产业重点关注。)6、最近2年内,公司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核心技术人员也要不发生重大变化)7、股权清晰,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股东不超过200人,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股东不得是职工持股会、工会等。)2

规范运营

1、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需有记录证明以上机构已经运作,相关制度已经得到有效执行。)2、任职资格: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得有以下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7)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8)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3、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4、守法经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财政、工商、税务、环保、土地、海关等法规。不为职工交纳五险一金、职工集资、票据融资、土地以租代征等都属于违反相关法规。3年从违法时算起。)5、担保合法: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过董事会批准;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过半数批准(被担保股东回避)。6、资金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3

财务会计指标

1、盈利要求:

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这个盈利要求,最近已默认改为最近1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三年净利润1一个亿)2、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3、股本要求: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4、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5、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不得存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2)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6、会计报告:会计报告编制规范、真实、及时、合法。7、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省级政府优惠政策与国家法律不符的,股东要承诺需要补税时补交。)8、或有事项: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其他事项

需要关注的是证监会在2015年底修正管理办法时,删除了两条内容,一个是涉及企业独立性方面的要求,另一个是涉及募投资金用途方面的要求。虽然这两部分内容已经删除,但我们在实际业务中,还是应该关注“独立性”和“募投项目”的问题。在独立性方面,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资产独立:企业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系统及配套设施。2、人员独立:高管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企业领工资;财务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3、财务独立:财务决策、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人员独立,不与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号。4、机构独立: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管理和披露,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同样,在募投项目方面,应该关注募投资金的目的,募集的金额是否与企业规模、财务状况等相适应,同时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事项,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公司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未披露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的;

(2)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但未在披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提出申请后证券交易所未予受理的;

(3)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的;

(4)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的;

(5)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未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的;

(6)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但公司出现亏损的。

从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处理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上市公司主要有两个步骤,一是暂停上市,二是终止上市,即我们说的退市。暂停上市是给予上市公司整顿经营的机会,是退市的的缓冲阶段。如果在暂停上市期间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可以重新上市,否则就会被退市。同样上市公司如果出现《证券法》规定的情形之一,对其债券也实行同样的措施。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中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从国际经验米看,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几乎全是上市公司。例如,美国500家最大公司的95%是上市公司,具销售额占全美销售额的68%,对美国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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