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为什么把法人给我_为什么越来越多老板不当法定代表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0:12:18 人阅读
导读:如果你没有真正入股的话,建议你不要当什么法人。一旦当了公司法人,公司有违法的事情,你就必须要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东以其投资的资本承担公司的有限...

如果你没有真正入股的话,建议你不要当什么法人。一旦当了公司法人,公司有违法的事情,你就必须要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东以其投资的资本承担公司的有限责任,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无关。股东不需要一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债务。

简单的说,公司法人变更为你之后,你就对公司负有法定责任,公司的股份给了你之后,你就对公司享有一定的收益分红权利。

那么问题来了,你老爸最近是兴高采烈还是愁眉苦脸的。

如果你老爸的企业经营不善,那么你作为公司法人,在公司破产以后,基本上会承担你承受不住的债务。你的一辈子就完蛋了,所谓的股份也没啥用。这就是你爸坑了你。

但是如果你爸的企业经营的很好,那么这就是馅饼了,如果给你的股份后盾。你就是这家企业的话事人了。

只是请一定要问清楚。为啥他无缘无故把法人转给你? 我觉得你还是问稳一点。。

现在很多企业老板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都不是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而是由亲戚朋友或者企业员工担任。

在担任某一个公司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之后,很多人还沾沾自喜,认为老板是看重自己,而且作为一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看起来是一件非常有成就的事情,但大家千万别高兴太早,实际上这里面潜在的风险是大家可能没法预料到的。

在现实当中,很多企业老板之所以不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无非就是出于几方面的考虑。


第一、减少麻烦。

法定代表人作为一个企业的代表,在办理很多事情的时候都需要签字或者盖章,甚至需要本人到场,而对那些大企业的老板来说,他们日常的工作本身就非常繁忙,不可能所有的盖章、签字都要自己操作,所以为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这些老板都不用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而是由企业的一些人员或者亲戚朋友担任。

第二、规避风险。

在现实当中,很多老板之所以不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最核心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规避风险,担任法定代表人,如果企业没有出问题那还好,一旦出企业出问题了,那潜在的风险是比较大的,潜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民事责任。

(1)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第三人责任之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如果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即便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公司也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赔偿损失。

2、担保风险

在商业交易往来当中,很多人为了追求安全,一般都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起连带责任担保,比如去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要求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作担保之后,企业出现债务到期无法偿还了,或者其他意外情况了,那么法定代表人就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行政处罚风险

根据民法通则第49条有关规定,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抽逃资金,藏匿财产逃避债务;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到重大损失的,这些情况除法人需要承担责任之外,法定代表人也可能被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还有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刑事责任风险。

通常情况下,公司的犯罪跟工作人员貌似没有什么多大的关系,但在实际当中,公司构成刑事犯罪之后一般司法机构也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而在司法实践当中,所谓的直接负责人和主管人员一般都主要指的是法定代表人。

这些刑事责任潜在的风险是非常多的,比如洗钱罪、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合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等等。

5、信用风险

金融信用风险也是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最大的一个潜在风险之一,比如企业向金融机构借钱之后,到期没法偿还,法定代表人就有可能被法院列入高消费限制名单当中,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时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不能买房买车,不能出于高消费场所等等。

一旦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两年之内想要的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信用卡,基本上不可能了。

6、职业风险。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可能为法定代表人),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2)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这意味着如果目前大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出现一些破产等风险了以后,大家想要去其他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就比较难了。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企业法定代表人可能没有什么实际的权利,但一旦公司发生一些风险之后,法定代表人要承担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老板自己不担任法定代表人,而是拿那些不懂行的人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给自己留后路。

上面我们也提到了担任法定代表人潜在的风险,而一旦触发这些风险了之后,轻的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遭到经济罚款,重的有可能被判刑坐牢,但不管哪一种情况,对个人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

而有些老板自己不担任法定代表人,就可以把所有的责任推脱给别人,一旦公司发生一些风险事件之后,他就能够撇清关系,即便法定代表人被处罚了,但是他摇身一变,找另一个人来担任法定代表人注册一个新的公司又可以重新再来,这无形当中就为自己留下了一条后路。

很荣幸的回答你的问题,你想多啦。建议你以后提问一定要描述清楚,你的问题我都看了十几遍啦,我的理解是:1、老板开了服装公司,法人是他本人,还开了直营店,直营店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登记人是你;2、老板从他妈的账户给你转了100万,让你转到服装公司账户;3、老板是个体工商户的实际负责人,你是显名负责人。我观点是老板实际上是纳税筹划,合理避税,无论是转款流程还是纳税筹划的操作都是合法的。详述如下:

一、转款的流程合法理由如下:

(一)老板从他妈的账户给你转100万,这样的话证明这100万的资金来源于他妈的账户,以防你将来撒赖,说这100万是你的自有资金。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办公户,何况你这是直营店,面对的大部分是自然人客户,基本不存在公转私的现象。

(三)由于你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人,所以必须通过你的银行卡把货款转到公司账户,形成合法的资金流水。

二、转款的目的是把服装公司的利润降低0元或者接近0元

老板让你从你的账户给服装公司转款的目的是直营店给公司提前预付采购的服装款,这样服装公司可以把销售给直营店的服装单价压到很低,服装公司基本没有利润,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也就不会存在账面利润分红还要按分红税目20%的税率交个人所得税。

三、用个体工商户作为直营店的经营实体既合法也简单

目前全国税务局对个体工商户都是实行定期定额管理,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申报简单,就两张报表,一张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另一张是附加税申报表,申报的税种总共只有6个;

(二)税务局对个体工商户的账目要求也没有一般纳税人高,对于批发、零售的销售个体户建复式帐的条件为:1、注册资金20万元及以上;2、月销售收入8万元及以上或者年累计收入96万元及以上。两个条件只要符合一个条件才就需要建复式帐,否则只要建简易帐;

(三)个体工商户由于实行定期定额管理,只要每个月把申报该交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按期缴纳税款,次年3月底之前不用汇算清缴,而且卡上剩余的钱就是老板的税后收入,可以任意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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