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一般结果_房产纠纷法院案子最迟多久审理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21:01:21 人阅读
导读:结案一般是指:案件审理完毕作出最终判决或进行最后处理,所以如果纠纷已经结案说明已出具了判决书,如果还没有收到判决就不能说案件结发案了。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时...

结案一般是指:案件审理完毕作出最终判决或进行最后处理,所以如果纠纷已经结案说明已出具了判决书,如果还没有收到判决就不能说案件结发案了。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时间送达判决书,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一审在三到六个月内会结案,如当庭宣判了十日内会收到,如定期审判,当天就能收到。

你好,我是上海的夏烨律师,商事仲裁案件的审理时间取决于选定仲裁委的仲裁规则规定的时及案件的难易程度。作为长期从事商事仲裁的律师,我只能就上海仲裁委的规则予以解答,你可以参考借鉴。

根据上海仲裁委的规则,你的房产纠纷案件如果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一般由独任仲裁员进行裁判,应在组成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决;如果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要由三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应在组成之日起四个月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仲裁期限的,由仲裁庭报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我最近一个仲裁案件,已经延期了三次)

上述期间不包括仲裁程序中止期间以及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审计、审价、审核、评估、鉴定、检验,以及当事人双方书面要求仲裁庭给予庭外自行和解的期间。

1、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2、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你都可申请强制执行,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没有期限!法院会用很多办法,如查封帐户,查封不动产等手段来完成执行。

3、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具体的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分为三种情况:

一、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

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

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房产继承纠纷调解后一般有如下四种结果:   第一,其中一方或几方做出让步,房产归一人或几人所有。   第二,其中一方或几方出让该房屋,房产由其中一方或几方购买。   第三,房屋出售,按照议定方案划分房屋销售收入。   第四,达不成协议,上诉至人民法院。   第五,所有当事方都放弃该房产,捐献给公益机构(在我国,这种情况很罕见的)。

如果案件进展顺利,民事案件一般六个月内可以结案。

如果不顺利时间可能会更长,既然打官司都是无奈之举,所以不要太顾虑时间。打官司的费用主要包含法院收的诉讼费、律师律师费。法院诉讼费网上有根据标的计算的软件,律师费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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