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和交通肇事逃逸罪_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7:01:48 人阅读
导读:一般交通事故逃逸和交通肇事罪逃逸的区别在于事故对社会的危害性。一般交通事故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处罚依据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进行处理。认定一般交通事故的...

一般交通事故逃逸和交通肇事罪逃逸的区别在于事故对社会的危害性。一般交通事故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处罚依据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进行处理。认定一般交通事故的逃逸情节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来讲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第一种,最常见的就是,发生事故后,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的。

第二种,肇事者将伤者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无正当理由离开现场的;或者给受害者留下虚假的姓名电话等以后离开医院。

第三种,报案后不听候处理擅自离开处理现场。

第四种,肇事者在调查期间擅自离开调查场所逃匿的。

第五种,事情未协商达成一致,未留下本人有效信息强行离开的。

至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大致是这样的: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包括:

致死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驾、毒驾、无证、明知安全装置失灵以及明知拼装报废车辆的以及严重超载的)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别恶劣情节包括以下情形: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犯罪还有两种特殊情况: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交通肇事和交通肇事罪区别: 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没构成犯罪的是交通肇事,已经构成犯罪的是交通肇事罪。前者没有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后者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的后果。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国家制定的交通法规而尚未造成重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尚不够刑事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有违章行为和交通肇事行为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根据你描述,不算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仅有交通肇事罪一个罪名,逃逸是其中的一个加重情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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