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办法》_工伤认定范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7:42:23 人阅读
导读:这一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职工发生工伤以后,其实第一责任人是企业。企业首先应当负责及时组织救治职工,然后在30天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30天内申请工...

这一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职工发生工伤以后,其实第一责任人是企业。

企业首先应当负责及时组织救治职工,然后在30天以内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及其近亲属、职工所在的工会,都可以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截止至工伤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

有的人担心工伤认定申请书上,没有用人单位盖章可以吗?可以。

人社部在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有关问题中明确,用人单位盖不盖章不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条件。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相应的治疗费用和产生的其他工伤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当然,是不是工伤认定一般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条和15条来进行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认定部门出具了工伤认定结论书,确认是属于工伤,才能够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

如果不属于工伤,职工应当走基本医疗保险的治疗方案。如果是死亡,那么就属于非因公死亡,相应待遇就要低很多了。

过去有的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交纳工伤保险,所以会担心职工去告,一般采取安抚的方式稳住职工。职工不要迷惑,一定要申请工伤认定。否则一旦超过一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了,工伤认定部门不予受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了。

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也一定要进行工伤认定。因为在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待遇的情况下,职工可以再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相应的待遇,保障职工的权益。

不过工伤保险承担的待遇是,假设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待遇。本来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等等,这些工伤保险基金是不可能承担的。如果是这样,就超出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了。

所以,工伤认定非常重要。用人单位一个月内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的情况下,职工一定要申请认定工伤。

三个关键字:时间、地点、事件

围绕一个中心:工作

即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而导致的伤害。缺一不可。具体如下:

因工作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在工作过程中摔跤、触电等;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如策划活动执行筹备过程意外受伤,在公司饭堂吃饭滑倒受伤害;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如上IT研发的眼疾,客服或银行营业员等腰颈疾病、

因工作原因外出办事期间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的(包括机动车事故伤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如高强度压力下连续加班导致突然患病或猝死等)

因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很多时候小伙伴们可能会对工伤认识有所误解,认为工伤就是赔付医疗费就算了。实际上,如果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鉴别认定了工伤,工伤保险基金会负责包括治疗过程所有费用如治疗费、伙食补助、食宿交通、康复治疗以及、停工留薪、生活护理、工伤复发等。如伤害较为严重,根据评定的伤残级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误工费,简单的讲包括伤残补助金(以原工资为标准,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以原工资为标准,按比例每月支付)。

诚然,社会赋予的就业福利及就业保障相对完善,但无忧精英网建议各位小伙伴们在工作之余多些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压力大了,要懂得找渠道缓解或疏通;身体不适则要及时就医以免烟雾病情,同事适时调整工作节奏。

毕竟,毛爷爷都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注文中条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内容(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认定时间参照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不管用人单位是否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只要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均可以享受工伤的待遇,区别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工伤待遇绝大多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政府)承担了,用人单位承担很少;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所有费用均由单位承担。所以为减少损失,建议公司都要积极地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下面是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此的规定: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认定的依据是按照《工伤管理条例》第三章的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来认定的,它包含了工伤认定的几个核心依据: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就比如去年年前看到一个汽车销售人员在车展上从早上和一个客户谈意向一直到下午,最后客户没有购买,这个销售人员一气之下突然心脏病发作住进了医院。这个虽然是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但他不是受到意外伤害,所以不能算作工伤。如果这个员工在住院的四十八小时内去世的话,可以算作工作。

具体工伤鉴定的流程:在工伤发生的三十天内,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鉴于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用人单位不愿意申报工伤,所以工伤管理条例也规定了在工伤发生的一年内由员工本人或者其亲属向当地的工伤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员工个人只需提交劳动合同以及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即可。

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这种情况下所有发生的工伤费用均由企业自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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