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首先更正一下,目前教师绩效工资部分是扣基础工资的30%部分,这部分应该是教师正常工作应得部分。奖励部分应该是基础工资以外的真正绩效奖励。目前扣基础工资做为绩效,基本工资都拿不全,何谈绩效和奖励?这也是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许多老师为了生存去挺而走险搞有偿家教现象的重要原因。
首先,奖励性绩效没有扣除的说法,只有不奖励或奖励少的说法。
按照原定的绩效政策,绩效分成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两部分,分别占70%和30%。奖励性绩效只是按照比例分配到学校,并不是直接分发给个人的。所以,各个学校根据奖励性绩效的发放方案,来进行奖励——一般的原则是多劳多得、优劳多得,自然,干得少的、干得不好的,就会少奖励甚至不奖励。
比如,很多学校都设置有教学质量奖,依据奖励的细则,成绩不理想的,就可能很少。三水三心当年,就因为同年级另一个班的学生考试成绩太差,而我们实行的是捆绑奖励——以一个年级为整体来进行奖励,这个教学质量奖,就白眼了。
其次,科学地设置教学质量奖励办法,其实并不容易。
前面说到的捆绑式奖励,有利有弊,最大的好处就是避免单打独斗,但最大的问题,就是连坐——一人不好,大家受害。
我们一般要求,不能以教学成绩作为考核教师的唯一指标,但事实上,从量化和公平的角度,也只有这个成绩,最具有可操作性。三水三心曾担任过教务主任,就实行过过程性评价与终端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最后,几乎过程性都没有问题,考核的差距,还是集中在了成绩上!
最后,要通过合理的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
绩效工资制度实行10年来,有利有弊,但从学校管理的角度,老师对某项制度不理解或者不满,要通过合理的途径,来表达诉求。当然,从学校层面上来讲,也应建立这一个渠道,并要保持畅通。去年洛阳发生的教师跳楼事件,其原因之一,就是这个渠道不畅通!
纳入根据《广东省职工育保险规定》职工依照计划育律、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享受育津贴
产假工资是只发98天,奖励产假有单位规定发多少。人性化的公司会多发点。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的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_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