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分几种情况:
未决犯:就是在侦查、起诉阶段,一直到法院的判决生效为止,都是未决犯。这时候一般是不给家人会见的,律师可以会见。但也有几种情况下经办案单位允许是可以会见。像需要和受害人进行赔偿、民事诉讼等,家人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是可以会见的。
已决犯:就是判决已经生效的。这时候就可以会见了,但一般会限制人数,并有固定的时间。
还有一种就是有死刑犯的案子,因为死刑犯只有在执行的时候才会让家人见面,所以同案犯即使判决已经生效也可能不给会见。
所以,如果有家人被关进看守所,要先弄清楚是在什么阶段,如果有律师,律师会告诉你一切。如果没有律师,可以向办案单位咨询,一般的来讲,办案单位也会告诉你;也可以向看守所、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室去咨询。
办案单位就是给你发各种法律文书的政法机构。如发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的一般是公安局;发起诉书的一般是检察院;发开庭通知的一般是法院。你接到什么样的文书案子就在什么单位办理,就可以向该单位咨询和申请。
判刑后十天当事人不上诉,或者二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家属是可以去探视的。
普通的朋友原则不可以去探视。但是,各看守所管理都不严格,只要你随当事人的直系亲属去会面,原则都可以见到当事人。谢邀!
在看守所期间是不能探望的、只有律师才能探望!
但是如果看守所里判完之后也是可以探望、但是要服刑人员写单子需要人探望才行。(一般有的看守所严的话要亲属才可以、你要让亲属带你进去!)
要是在监狱也要写单子、不过相对来说简单一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但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如果属于涉嫌犯罪还正在审理期间,避免串供影响对案件的侦办,不允许人犯与外界通信和会见,只有委托的律师可以会面。如果已经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会在五日内发出家属通知书,通知内容中包括看守所的地址、会见日期和有关准备手续等内容 。如果没有接收到通知,可以查找公布的电话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