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筹备组职责_成立业委会筹备组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0:48:56 人阅读
导读: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如果符合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的,可以被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因为不满物业管理服务而没有缴纳物业费,他们参...

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如果符合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的,可以被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因为不满物业管理服务而没有缴纳物业费,他们参与筹备小区业主委员会就是想更换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重选一个负责任的小区物业公司。有的小区业主大会认为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不应被选为小组业主委员会成员。小区业主大会的决定,具有法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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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条件是资质申请被政府部门批复同意,具体地讲:

一、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3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小组,由街道办代表、开发商代表、业主代表组成,政府部门代表任组长。

在这里先纠正你的错误,不是成立业主委员会是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应该由小区业主提出申请,成立由街道办代表、开发商代表、业主代表、组成的筹备小组。并由街道办代表任筹备组组长。

通常筹备组的工作主要是由业主代表去完成主要工作有,编制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规约等;开发商代表主要负责提供成立业主大会所需的一些资料,例如:物业管理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要付使用公共设施设备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等文件;街道办代表负责监督筹备、选举过程中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开发商如果没有时间进入筹备组工作,开发商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成立业主大会所需的资料。


个人认为开发商在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作用并不重要,筹备小组的主要工作是由业主代表和街道办代表完成。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每次会议只要达到法定人数就是合法有效的,并不是开发商代表每次会议都必须参加。

如果开发商确实没有时间参与小区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那么他只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所需资料,就可以了。

开发商既不参与筹备组的工作,又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成立业主大会所需的资料。那么开发商将会受到政府的行政处罚。

如果开发商既不参加筹备小组,又不按也国家规定提供小区的有关资料,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发商是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总之,政府房管部门参加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并担任组筹备小组组长,是《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人认为,开发商不愿意进入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只要他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所需的有关资料,就可以。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个人的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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