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罚金怎么缴纳_判决书不见了怎么交罚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0:04:13 人阅读
导读:判决后就可以交,拿判决书去交。开完庭后判决之前,有的法官就叫你去缴纳罚金,这是在判决内容已确定的情况下才有的。因为有的法院就怕判决后被告人父母拒绝缴纳罚金,也有...

判决后就可以交,拿判决书去交。开完庭后判决之前,有的法官就叫你去缴纳罚金,这是在判决内容已确定的情况下才有的。因为有的法院就怕判决后被告人父母拒绝缴纳罚金,也有的法院以判决前缴纳罚金视为认罪态度好或是从轻处罚的依据。现在有的法院会通知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缴纳罚金,或家属代为缴纳罚金。如果判决书已经生效,罚金刑理论上会被执行。如果在判决前,法官会视缴纳罚金为认罪态度好的依据,或许会据此给予从轻处罚。判决生效后,即缴纳。不交,可以强制执行。扩展资料: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判决书丢了可以与法院联系。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

  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法院判决的罚金,犯罪嫌疑人或者家属可以缴纳到法院。

如果不交纳,法院会强制缴纳。

如果遭遇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申请减免缴纳。

法律链接:《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要根据法律安排缴纳,具体如下。《刑法》 第53条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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