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2年是什么意思_死缓2年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7:16:26 人阅读
导读:1.死缓制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简称“死缓”,我国刑法第48条、50条规定了这一刑罚执行(量刑)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

1. 死缓制度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简称“死缓”,我国刑法第48条、50条规定了这一刑罚执行(量刑)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它不是独立的刑种,前提是犯罪分子要被判处死刑,可以说是死刑的一种“变通”。死缓制度是为了限制死刑而特别设置的一项制度安排。

2.死缓的适用对象

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3.死缓的功能价值

(1)贝卡利亚指出,死刑的适用使一切潜在的司法错误变成无可挽回。“死刑作为不可补救的刑罚,相对于人类证据不可避免的不完善性,是不足取的”(《贝卡利亚刑事意见书6篇》),因此,保留一定的余地是有必要性的,死刑毕竟是生命刑,生命一旦被剥夺就无回转可能,对待生命,法律也必须十分慎重。死缓制度能体现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也与国际“轻刑化”趋势相呼应。

(2) 另外,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即使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判处长期的自由刑对其的震慑作用,也非常可观。对人类心灵产生较大影响的,不是刑罚的强烈性,而是刑罚的持续性。“因为,最容易和最持久地触动我们的感觉的,与其说是一种强烈而暂时的运动,不如说是一些细小而反复的印象。”(《论犯罪与刑罚》)

4.死缓的核准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235条、237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缓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5.死缓期间或期满后的处理

刑法第50条有规定: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4)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但未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6.法律依据

(1)刑法第48条、第50条等;

(2)刑事诉讼法第235条、第237条等。

供参考。

缓刑是刑法判决的一种方式。在交通事故中经常用到。。

比如说,某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主责以上。那么根据交法规定,要负刑事责任。要判三年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取得家属谅解,那么,不会判实刑的。只会判一缓三。

也就是说判一年,缓期三年执行。那么,你在这三年内是不用坐牢的。前提是三年内无违法情节。

同理,死缓两年。那恭喜你死不了。在死缓两年内,只要表现良好,一般在两年后改判无期,在无期内有立功表现还可以减刑为有期徒刑。当然判死缓的即使减刑,至少15年以上是。

在这两年内,不能有违法行为,否则还会执行死刑的。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意思是罪大恶极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在犯罪情节上有不必立即执行的一类犯罪分子,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而是羁押在监狱,根据两年考验期的表现决定后续处理的一种处理方法。

一般来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可能会有以下几种可能的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这种结果一般要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99%左右。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属于可望不可求的情形,一般来讲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这种情况也比较少。常见的如劫持狱警越狱,杀害狱警或服刑人员的,脱逃后严重犯罪的等等。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这种,指的是故意犯罪,但是未达到情节严重的。

5、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死缓还可能改判为“终身监禁”。我国刑法规定,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缓的,法院还可决定其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再减刑、假释,实行终身监禁,活着别想走出监狱。

这种情况,一般是特别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例如白恩培。

死缓的执行是在监狱内,并不会释放,更不会比其他刑种多一点自由,否则,死缓岂不是比无期或者有期徒刑还轻了?判处死缓的只要在两年考验期内不再故意犯罪,就不再执行死刑,这也是针对在监狱内服刑时有无故意犯罪。一般来讲,死刑犯在监狱内大部分也会戴戒具(手铐、脚镣)的,加上管教较严,故意犯罪的可能性极小,所以,只要判了死缓,绝大部分是不再执行死刑的。我在学法律之前也有楼主这样的感觉,后来才知道是误解了,多了解点法律也是有用的呀。欢迎多交流。

我们经常在电视或新闻上看到某个人被判处死缓,那到底这个死缓是什么意思呢?其实死缓就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对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处以死缓。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它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两年说白了就是个过度,家属原谅了,改判无期,表现好了改判无期,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年代过去了,平白无故杀害他人的这种人就不能原谅跟同情,被抓了觉得可怜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早去干嘛了,像这些人就应该死刑立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首先,被判处死缓两年之后是否执行死刑取决于该犯罪分子的具体表现。在两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犯罪分子的具体表现不同而有三种结果:

  • 如果犯罪分子表现良好则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直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 如果犯罪分子再犯新罪,但情节较轻的,则重新计算两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 如果犯罪分子再犯新罪并且情节严重的,则由最高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换句话说,死缓其实是给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给他们两年的考验期,只要在这两年内遵纪守法、认真改造,就能免除一死。

无期徒刑从字面上理解就是要把牢底坐穿,但实际上是可以获得减刑的。在服刑期间只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无期徒刑最高可以被减为十三年有期徒刑,如果是死缓转为无期徒刑的,加上两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则最短要实际服刑十五年。

当然,现在正对贪污受贿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判处死缓时附加“终生监禁”,即死缓转为无期徒刑后必须把牢底坐穿不得减刑。这一刑罚对于贪官污吏具有很大的威慑力,对反腐倡廉具有重大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