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诽谤罪怎么处罚_造谣传谣行为怎么处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5:22:20 人阅读
导读:造谣罪和造谣诽谤罪在法律上属于诽谤罪,没有区别,《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就是关于诽谤罪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造谣罪和造谣诽谤罪在法律上属于诽谤罪,没有区别,《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就是关于诽谤罪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规定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破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人格,情节严重的行为。

按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对此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要件规定得都很明确,对客观方面要件中的内容也作了规定:

a、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必须是捏造和虚构的。即要求“被散布的内容必须不是客观存在”,如果散布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也不构成本罪,而是名誉侵权行为。

b、要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c、诽谤行为是针对特定人所进行的。由于诽谤涉及的内容通常是不公开的,隐秘的,往往不为人所知,在审判实践中对该内容是否属“虚构”的认定往往比较困难。其中如男女关系,按通常理解,非婚姻的男女之间交往密切尚不能指责他们有男女关系,只有在他们之间存在不正当性关系时,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男女关系。

但证实这种男女关系,除了有人证实亲眼所见、或用照相、录相、录音等手段固定证据、或对所生子女进行dna鉴定等来认定外,其他诸如风言风语的传闻、人们感觉中的想象等都不能成为法律上的事实。

而要证实男女关系是否存在却是比较困难的;指控方一般很少能拿到确凿的证据,而另一方似乎也难能证实自己的清白,因为证实自己清白的方式只是自己及被指为男女关系的另一方都声明自己是清白的,但自己本身作为利害关系人的辩白,所具有的证明效力又有限;针对那些没有指明具体时间、地点等细节的诽谤,无法通过其他旁证用排除法来证明,法院无法采信。

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并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客观方面必须是实施诽谤行为,即不仅捏造事实,并且公然散布所捏造的事实。如果传播的真实的事实,不构成本罪;如果捏造了事实,但未向外扩散,也不构成本罪。 本罪对诽谤行为的要求是情节严重,否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无意中散播了失实的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言辞,不构成诽谤罪。但当受损害者要求改正而拒不改正,坚持继续撒播的,构成诽谤罪。 自己虽未捏造事实,但明知是他人虚构的事实而故意加以传播,并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之目的的亦构成诽谤罪。 如果诽谤的对象特征很明显就是这个人,那么则可以确定他的做法至少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情节严重则要追究刑事责任。 请您注意诽谤罪是自诉案件,需要您亲自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告不理!

把造谣者理解为诽谤罪

根据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条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条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条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条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造谣传谣行为处罚如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网上造谣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诽谤罪定罪处罚。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民法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一旦出现遭受损害,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因此,恶意造谣诽谤他人,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的,不仅会承担刑事责任,还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当然,受害人可以在民事或者刑事救济中选择一个也可以分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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