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_有犯罪事实,但是当事人都提供伪证,犯罪嫌疑人就无罪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7:14:20 人阅读
导读:当然要。而且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对于虚假诉讼,法院不是说可以选择处罚或者不处罚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处罚。2020年5月1日,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当然要。

而且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对于虚假诉讼,法院不是说可以选择处罚或者不处罚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处罚。

2020年5月1日,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其中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

所以,人民法院必须对伪造证据或做虚假陈述的行为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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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一粟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原告以虚假、编造的事实起诉的,则构成虚假诉讼罪。

1、刑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2、事实证明。题主认为“原告以虚假、编造的事实起诉对方”,但是,题主这样主张,是否有证据证明呢?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而题主确信原告就是虚假诉讼的话,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当然,题主报案也需要有一个基本的材料,而不能什么材料都没有就去报案。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您好,根据提问,信之源律师作出以下解答:所谓虚假诉讼,就是打假官司,是双方当事人利用法律赋予的诉权虚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近年来,由于社会诚信缺失等多种因素影响,特别在一些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司法领域尤其是民事商事审判中虚假诉讼情况比较严重。

虚假诉讼严重的会构成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情节严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虚假诉讼的情况比较复杂,相关证据难以收集,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先预约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让律师给您专业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这个实际上属于证据问题。

如果某个案件只有言辞作为证据,而没有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证据,说明这个案件的证据存在瑕疵或者薄弱,作为侦查犯罪的侦查机关,就要仔细判断,是否达到可以证实犯罪事实发生,从事犯罪事实的是某个嫌疑人,如果只有证言,显然,在都主张嫌疑人没有该犯罪事实的情形下,不符合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当事人是很可能被无罪释放的。退一步来说,即使这些人都主张嫌疑人从事了该犯罪事实,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也可能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不能定罪。当然实际司法过程中,比较复杂,要看具体的罪名,证言的内容,证人与嫌疑人或者受害人的关系来判断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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