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吗_试用期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05:39:42 人阅读
导读:您好,是否支付赔偿金我们可以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了解。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是不一样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您好,是否支付赔偿金我们可以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了解。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是不一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只有在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才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一般情况下都是经济补偿金。


其次,试用期间内是不得随意辞退员工的。辞退员工要证明该岗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员工认可并同意“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很多企业在试用期间内辞退员工会以员工工作不达标、业绩不达标等工作能力不行的原因辞退员工,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都必须在录用前现有“录用条件”,而且是可量化、有理有据,否则这样的辞退方式是不成立的。



公司能够辞退员工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员工犯了过错,并且有事实记录和依据。以员工没完成业绩或者能力不足为由辞退员工都属于第三种形式,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假设员工在试用期间内没有任何过错,但企业任然要辞退员工,那么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员工试用期无理由被辞退,公司不仅需要赔钱,还需要双倍赔钱。

只要单位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员工是否在试用期内,都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赔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就是在公司工作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最长期限6个月),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按半个月计算,双倍的话就是1个月。

这是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的理想状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很少出现公司给试用期员工赔偿的情况,以致于大家都认为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一、员工认为没必要,不值得和公司耗下去。

很多时候,员工知道公司辞退是不合理的,但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去和单位耗下去。

一般情况下,单位不会主动谈赔偿的,员工就算要求单位赔偿,单位也会各种理由拒绝,这种情况下员工真正想要拿到赔偿款,得走劳动仲裁的形式。

但是走劳动仲裁,一耗精力,二耗时间,三给自己未来求职带来负面影响,劳动者权衡利弊之后还是认为不值得,比起让自己赶紧找到新工作来说,这并没有那么重要,投入时间找到新工作比维权更有价值,因此劳动者碰到这种情况最后往往是自认倒霉。

二、公司吃准了员工不会维权,所以故意这样做。

而公司这一方面如此的不守法,无非也就是吃准了员工维权困难,能不赔就不赔了。

员工离职时赔和劳动仲裁后赔偿,价格都一样。对于公司来说,会选择这样的机会成本,因为不是人人都会维权,少一个人维权自己就少一分损失。这样做万一有劳动仲裁事件,公司无非就是出点人力,别的没有其它多的损失。

另外一个方面,公司也会找到各种试用期员工辞退的理由,一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能就让劳动者百口莫辩,试用期员工本来对公司了解就不够,公司随便一个理由就能把劳动者给PASS了。

所以,试用期无理由被辞退,理论上可以得到赔偿,而实际上这不过是个借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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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开除员工,不需要赔偿。

谢谢邀请。试用期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给予一个月的劳动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与补偿,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的年限不同,试用期可以有1-6个月不等的期限。所以试用期也应当以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自入职之日起第二个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为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要不要赔钱取决于你们公司是否掌握该员工能力差的具体证据。通俗点说,如果你们公司只是感觉这个员工能力差,或者确实发现他的能力差,但没有留下证据,就把人家辞退了,那么你们公司还是要赔钱的;反之,如果你们公司有明确的考核资料证明该员工能力差,而且还收集了相关证据证明该员工能力确实差,那这种情况下你们公司辞退该员工就是合法的,无需对辞退的员工赔偿。所以,你们公司辞退工作能力差的员工是否需要赔偿关键就看你们公司有没有足够的证据了,有足够的证据,那就不用赔钱,没有足够的证据,即便员工能力真的差,你们也得赔钱。

一般来说,试用期的员工被公司辞退往往呈现两个特点。

一是公司领导容易从感觉上判断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然后对不符合要求的员工直接进行辞退,不注重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据收集,所以公司往往缺乏相关的证据支撑,这是一个特点。

第二就是试用期辞退员工的赔偿金非常少,但公司往往舍不得出这点钱,员工又不能接受被辞职的决定,所以容易引发劳动纠纷,这反而给公司增加了不必要的管理成本,所以建议公司对试用期的员工作辞退处理之时主动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搞生产。

从上面两个特点来看待你们公司的事情,我大概可以判断出你们公司没有掌握员工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而且你们公司也没有对员工进行赔偿,所以员工不接受你们公司的辞退做法,因此才去劳动部门投诉你们公司。按照我的这种分析,大概率可以判定员工会告赢你们公司。所以我建议你们公司还是给该员工赔点钱了事。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规定,员工工作不满半年的最多补偿半个月工资,所以你们公司可以主动支付这位被辞职的员工半个月工资,让他撤诉,事情就可以解决。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该新员工是否在一个月以内、没有且不愿意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是这样,单位可以随时解雇(书面终止劳动关系)无须支付补偿(劳合法实施条例第5条)。

第二,新员工“新”到什么程度,是否在试用期内,如果在试用期内,如果能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合法39条第一款),就可以立即辞退且不用支付违约金。

这儿的操作要点有两个:一是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二是要能够证明(比如有合理合法的考核)。



 第三,如果过了试用期,那么员工在正式期内被解雇(确切说是劳动关系消灭)可以有八种情形,分别是: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合法36条);


2、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员工个人提辞职,但要提前30天(劳合法37条);


3、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员工个人提辞职,无须提前预告(劳合法38条);


4、个人有过错时单位提出解除,无须提前(劳合法39条除第一款);


5、个人无过错时单位提出解除,包括个人能力不胜任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但要提前30天提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合法40条);


6、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个人单位都无过错),单位提出解除,提前30天(劳合法41条);


7、合同自然终止(包括到期、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单位被吊销等),员工个人不要求续订(劳合法44条);


8、合同自然终止,员工要求续订而单位不同意续订或者单位提供的续订条件低于原合同条件(劳合法44、46条);


 上述八种情形中,第1种情形是否支付费用看双方协商(谈判)结果,法律是要求支付的,员工个人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
第2、4、7种情形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5、6、8种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合法第46、47条)



 第四,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只是列举了“条件合法”情形,还要做到“程序合法”(见各条规定,比如43条规定须提前告知工会)。另外还有一些解雇的限制,比如职业病相关以及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因为能力不胜任解雇、合同期满也要顺延(劳合法42、45条)。

 第五,无论哪种情形,都要做到“条件合法”和“程序合法”同时做到,否则就会被认定“非法解雇”,后果是恢复继续履行或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金额的赔偿金,即2N(劳合法87条)


以上内容最好参照上述所列法条对照理解。


使用期的员工,如果被辞退,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因为在试用期,公司是不会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这期间,主要是考察你的工作能力,是否能胜任。如果各方面都能达到公司的要求,也能胜任你的工作,公司就会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能胜任此工作,就会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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