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以后的羁押时间_逮捕羁押的时间是多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10:40:11 人阅读
导读:看守所羁押至少5个月内,逮捕后公安局侦查2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法院审理宣判2个月内,如果不是缓刑时间会更长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

看守所羁押至少5个月内,逮捕后公安局侦查2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法院审理宣判2个月内,如果不是缓刑时间会更长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这个问题,根据案情复杂程度,最短五六个月,最长的话可以十年以上。有的就是简单的盗窃案,用不了多长时间,有的牵扯多人、多起案子、多种罪名、多个地区,案情非常复杂,需要的时间就不好说了。

一般来说,第一阶段是在公安局进行的。

传唤是1天,拘留是最多37天,以后是立案侦查,有两个月期限;如果重大案件可延长一个月,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两个月,十年以上重罪的可以延长两个月,发现其他罪行的可以重新计算时间,共计7个月。

第二阶段是在检察院进行的。

审查起诉1.5个月。如果改变管辖范围的重新计算1.5个月。后边可能需要补充侦查,一个月期限。案情复杂的话,这种情况可能会有多次反复。

第三阶段是在法院进行的。

法院刑事一审一般情况三个月审结。如果重大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还有可能进行补充侦查。

如果当事人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一般情况两个月审结,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

至于法院开庭是否通知家属,法律没有专门规定,但是开庭时间代理律师肯定是知道的,家属需要到庭旁听,可以咨询一下代理律师,或者咨询一下主审法官。


用两个案例说明问题。

1、青岛即墨武鑫(原籍沂水)2016年8月27日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残,同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6月9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2017年7月31日作出二审判决,从案发到判决生效,大约11个月时间。

2、呼格案真凶赵志红,1996年04月~2005年07月,赵志红在各地作案二十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幼者仅12岁。

2005年,赵志红落网。

2015年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终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2019年7月30日,被执行死刑。

从逮捕到执行死刑共经历了14年,这应当是历时比较长的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后,案件进入了实质办理流程中。整个刑事案例办理流程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

侦查阶段分为刑事拘留和刑事逮捕两个阶段。刑事拘留阶段最长37日,在刑事拘留期限内侦查机关会向检察院申请是否批准逮捕。经过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从逮捕之日起2个月内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完善具体案件材料,并在2个月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案件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移交法院审理。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一般的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半月。但是如果检察院认为侦查机关侦查工作有遗漏,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为1个月,检察院可以退回两次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成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案件检察院用完补充侦查权,那么审查起诉期将长达五个半月时间。

检察院完成审查起诉后,将案件移送到法院审理。法院的一审审理期限最长为三个月。当然,法院认为案件没有侦查清楚的,也有权利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也是1个月,可以退回两次。

先说逮捕后在公安阶段的羁押时间。

一般是不超过2个月;如果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如果还不能侦结,并且属于《刑诉法》156条规定的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如果还不行,并且属于判处10年以上的,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上述共计7个月,当然期限全用满的案件不多,一般就是2个月。另外,如果在这期间,发现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再说检察阶段的羁押时间。

公安在上述期限内将案件起诉到检察院,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院会在最长1个半月内起诉,但是如果需要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公安的补查期限是1个月,这就是2个半月了,但如果事实仍然不清,还要经历第二次退查,仍然是2个半月的时间,公安第二次重报回来后,检察院仍然会有最长1个半月的时间,所以,检察阶段用满了是6个半月的时间。

最后说法院阶段的羁押时间。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在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3个月;如果是《刑诉法》156条规定四类案件或可能判死刑的,或附带民事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有1个月的补查期限,但补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会重新计算上述审理期限。

当然,上述期限都是最长期限,一个案子不可能上述情形都会碰到,而且,所有的羁押期限,判刑后,都会折抵相应的刑期,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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