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一方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如果单方起诉,要去哪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属于民事诉讼,试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一般而言,起诉应该到对方的户籍地起诉。如果双方离开居住地均满一年,则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这个户籍地之外的居住地就需要提供证明了,一般可以到居委会、社区、物业、派出所开具。但实践中,这类证明往往不容易开出来,也可以请律师协助。
原告起诉应该准备的材料如下:
第一,要有起诉状。起诉状的要求并不复杂,明确的原告,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
第二,要提供相应证据: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身份信息。
2.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如果结婚证丢失无法提供,就需要本人拿身份证去当初的登记部门复印档案作为婚姻关系证明。
3.婚生子女户口本出生证,证明存在婚生子女及年龄。
4.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的证据。
5、关于家暴、分居、对方与他人同居、违法犯罪等不利于婚姻关系的一些证据要提供。
离婚纠纷管辖法院首先要明确两点,即管辖法院的级别和地域。离婚案件一审通常在基层法院审理,二审在中级法院审理。一般以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为管辖法院,特殊情形下以原告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一、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1、原被告均在籍贯地居住的,被告住所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2、双方离开住所地,被告有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以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3、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被告所在团级单位驻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4、双方户口均被注销的,以被告居住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5、双方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监禁未满一年的仍以被告居住地法院为管辖法院。监禁满一年的,以被告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二、以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以下简称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1、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以原告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2、被告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强制措施不满一年),以原告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3、原告为非军人,被告又非文职军人的,以原告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4、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起诉离婚的,以原告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英淇律师特别提示: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建议按一下步骤。
1、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起诉状两份以及相关证据,到法院立案大厅立案。
证据一般有结婚证,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例如以感情不和为由,需要提交感情不和的证据)。
2、缴纳诉讼费。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立案后回去等法院的开庭通知。
4、接到法院的传票,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庭。
5、开庭结束后,等待法庭判决。
这是一个诉讼管辖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法院的选择一般是这样的。
a、一般情况,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到共同居住的县或区法院起诉。
b、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到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c、夫妻都是军人的,到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人民法院起诉。
d、非军人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到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对不在国境内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到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以上回答供参考。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又和解了_刑事案件到检察院谈和解能马上放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