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人格否认法律规定_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1:46:02 人阅读
导读:不成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英美法系国家中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或“刺破公司面纱”,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

不成立。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英美法系国家中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或“刺破公司面纱”,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

综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针对的是公司的有限责任和股东对其股东权滥用的制约。A、甲和乙都是独立法人,并不符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条件。此外,甲和乙公司都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商言商,是肯定要为A公司服务的,这没有什么不妥。

根据你提供的资料,简要分析以下几点: 一、子公司与母公司在人格上是相互独立的,但并非意味着在承担责任上的相互独立。

二、实际上,东风公司为东正公司的股东或者叫实际控制人,登封公司的行为使东正公司遭受了损失。三、20条 规定的是股东的义务与公司法人人格否定 21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如果你是为了保护东正公司的利益的话,可以从这两条下手,由股东行使诉讼。五、如果你是为了银行的利益的话,就要对东正公司的法人人格进行否认,从而使东正公司的股东承担直接责任,因为法人人格否认以后,由股东承担责任,而且是无限责任,即可以使东风公司承担责任。银行作为债权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否定主要有三项基本内容:

(一)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界限。股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股东行使权利超出上述范围.就构成股东权利滥用。

(二)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规则。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这是法律保护股东有限责任的基本前提。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定的适用条件和后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依法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下列几种:  【公司资本显著不足】这里所说的资本显著不足,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足,其判断的依据是经营的需求而非法律的具体规定。  【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公司被用来回避合同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

①为逃避契约上的特定不作为义务而设立新公司从事相关活动;

②通过成立新的公司逃避债务,主要是将公司资产转移到新公司而逃避原公司的债务;

③利用公司对债权人进行欺诈以逃避合同义务。 【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利用公司规避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缺乏存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因而也成为适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之一。  【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实质是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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