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一般是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者用人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最低档。
劳动者的工资是安身立命之本,不给职工发放工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劳动者拥有的权力一般有这么两项:
第一,要求用人单位补发试用期这一个星期的工资,并加付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要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因就是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足额发放工资的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照此计算,工作不满半年的应当按照半个月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15天工资的经济补偿金,7天的工资加3.5天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合计,25.5天工资。
如果觉得这份工作值得珍惜,那么就忍气吞声继续工作。
如果觉得这份工作没有前途,那么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并索要经济补偿和工资待遇。
同时还应当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这一点不要忘记了。参加社保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共同义务,谁也跑不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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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这是一份低收入无保障不合法的工作。老板格局小,无社会责任感,只会考虑自己不会考虑员工,发展前景并不乐观。选择工作不能将就,选择一份不合适工作,将是浪费时间,时间才是最宝贵的。虽然现在受到疫情的影响企业招聘相对减少,但是我们还是需要保持乐观的态度,总会有更好的工作等你选择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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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你确实需要入职,建议做好以下防备措施:
如果公司最终未给你结算七天的工资或者后期辞退、未购买社保、未签合同等违法行为,以上三点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你的事实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二土个人观点和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启发,如果不对欢迎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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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个人建议你不要去,因为不管是从国家的劳动法,还是说一个大公司,或者说一个正规的公司都没有说是7天无薪的试用期,这种公司怎么说呢,不是骗子公司,就是垃圾公司。如果我碰到这种公司我一定会曝光他,让别人不再上当。
对于这种公司一定不能姑息养奸,这种公司的出发点就不正确,他就是骗子。这种公司你不去是对的去了就是上当,你又不是去做自愿者,你是去上班的。
也希望你把他曝光让更多的人避免上当。
条友你好?非常荣幸有机会回答你的问题!你说的问题社会上确实也有存在,这种问题就像姜太公钓鱼,直钩钓直鱼,愿者上钩!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界定!
本人认为:如果用人单位在见面会上已明确告诉你,有七天时间是相互选择观察期,这七天相互不负责任,也没有工资,七天过后双方觉得满意就签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套路欺诈,那么用人单位的举措还是比较合情合理的!
因为社会上有许多用人单位,对岗位知识和技能水平都要求比较苛刻,而面对应聘人员的真实水平情况有不了解!所以才有这样的约定产生,社会上也有许多企业利用这种方法选择员工!在说也平等的给你提供了一个你对企业的观察期,这种方法可以提高双方的相互了解!也可避免双方有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本人认为这种做法还是比较合情合理的!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劳动合同只签最低薪酬_劳动合同中只写了基本工资,劳动仲裁会发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