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泄露处罚_个人信息泄露,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4:40:59 人阅读
导读:当今社会,个人信息泄露相当严重,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深受其害。2009年4月,我准备购房改善居住环境,和老婆一起看了很多楼盘,每看一楼盘,售楼部就要求留...

当今社会,个人信息泄露相当严重,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深受其害。

2009年4月,我准备购房改善居住环境,和老婆一起看了很多楼盘,每看一楼盘,售楼部就要求留下联系电话,没想到那段时间,天南海北的房地产销售公司、装修公司、卖家用电器公司、家具销售公司等,不分白天黑夜,铺天盖地打电话推荐产品,苦不堪言,严重影响我和家人生活和工作。

2016年3月,帮女儿买了一辆代步车,这两年,隔三差五就会接到汽车推销、维护保养和车辆保险等电话,二手车销售部,时不时也打电话问我,是否需要购买二手车,整得我很无语。

最近这两年,每天都接到金融行业的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贷款、会计事务所帮忙申报税务、钱币纪念册、保健品推销、帮忙炒股票、外币、期货、古玩等电话,数不胜数。

前几天接到一个自称云南省公安厅缉毒队的电话,说他们发现我的银行账户,资金流向与他们正在侦办的贩卖毒品案件有交易,要冻结我的账户,要求我提供密码,把账上的资金转移至安全账户。我一听就知道,这是骗子的惯用伎俩,直接报警,这个电话再也没骚扰我了。

我认为,现在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太多了,比如网上购物、快递包裹、手机、购房、购车等等,都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所以我们一定要小心谨慎,希望相关部门,对恶意泄露个人信息的公司和个人,依法严惩。

当然,我们自己也要做好防范工作,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特别是快递包裹上的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必须清除干净,避免上当受骗,避免影响工作生活。我是粮农二代,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请看看我的遭遇你就会明白!

男子身份证被冒用负债7900万 多出1个妻子2个儿子

2016-09-27 01:01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近日,在深圳工作了20年的刘汉廷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自2012年以来,他的身份证信息一直被人冒用并四处举债。四年来,刘先生因此涉及的诉讼案达32宗,负债金额超过7900万。同时他的户籍信息中还多了一个“妻子”与两个“儿子”,这一假冒的妻子的身份证信息同样背负高额债务。北青报就此事致电刘先生户籍所在地广东惠来县的靖海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复称仍在调查中。

发现

身份证联网照片非本人

2011年,在深圳工作的刘先生于一次身份证例行检查中意外地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和联网系统里的照片不符。

刘先生回忆“当时检查的民警还以为是我冒用了别人的身份证,待我提交了其他的证明信息后才确信我的身份。然后他建议我去户籍所在地反映情况。”

已在深圳工作了20多年的刘汉廷,出生在广东惠来县。因为忙于工作,刘先生通过电话联系了在老家曾给孩子办理过户口的惠来县公安局户政股股长,并根据提示寄去了重新办理身份证的一系列材料。“5月份的时候我收到寄回的新身份证,但是等我去深圳东门派出所验证时发现,联网系统里还是那个陌生人的照片。但民警说可能深圳的系统照片没有更新,主要以户口所在地的系统为准。”刘先生表示,他事后在网上查询发现,这种身份证信息错误的情况并不少见,所以也就没有继续追究。直到一年后,深圳的一家民生银行给刘先生打来了一通催款电话。

背债

涉及诉讼案达32宗共计7900多万

2012年12月8日,刘先生接到深圳一家民生银行的电话称陈先生的信用卡欠款达37万。“我刚开始还以为是诈骗电话,但银行正确地报出了我身份证上的信息,我便到银行去了解情况。人家银行的业务员一看是我,就说不是这个人,相片不相符。”在银行登记的是一张相片与他本人完全不同,但身份证号码以及地址却与他本人一模一样的身份证复印件。事后,刘先生立即报警。

而这一切只是一个开始。据刘先生提供的深圳市多家法院审判流程公开数据显示,他涉及多达32宗民事诉讼共计7900多万,诉讼申请人从个人到银行再到民间借贷公司不等。

事后刘先生发现,自己的户籍中不但自己的身份证被冒用,在世的妹妹和已经死去的哥哥的身份证照片也不是本人。而且自己的户口中,多了一个“妻子”和两个“儿子”。“我到计生部门查询时发现,曾有人以我的名义到计生部门补交了超生两个儿子的一万多元的罚款。”刘先生称。而这个户口上的“妻子”的名字叫董林丽,据刘先生说,涉及的欠债诉讼案更是多达50多宗。其中有跟刘先生交叉在一起的案件。

回忆

曾委托人给孩子办户口

关于为什么自己的信息会被冒用,刘先生说,一切可能都要从2009年那次回老家给孩子上户口说起。据刘先生介绍,2002年与现在的妻子董小芳(化名)结婚但未登记,一年后出生的两个双胞胎女儿也一直没有上户口。直到2009年3月份一家人才回到老家广东省惠来县,处理母亲后事的同时补办结婚证和户口。“我经当时打工的老板介绍,委托惠来县公安局户政股股长给孩子上户口。”将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信息都交给该股长后,刘先生一家返回深圳,办好的户口本同年七月被寄回。

而在刘先生所提供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档案室的复印材料中可以看到,冒用者刘沛威所用来借贷的身份证上显示,办证时间正是2009年5月10日,刘先生将自己的户口本交付该股长办理期间。

北青报就此事致电刘先生户籍所在地广东惠来县的靖海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复称仍在调查中。

作者:张艳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法通则》之规定,公民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如若对当事人遭成损害者,视后果的轻重判罚,可实行: 赔礼道谦,经济赔偿,拘留或判刑。如隐私泄露,首先判定是怎样泄露的,泄露给了谁,然后去公安部门备案,如若遭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可向公安报案,并提供信息,经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以上两项法律条文之规定,进行判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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