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必须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吗_民间借贷需要去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0:40:58 人阅读
导读: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点击千寻法律主页右下方“法律咨询”栏,我们解答你的来电咨询《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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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但是,如果是债务纠纷,建议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原告向被告支付借款,被告具有到期返还借款支付利息的义务,在原告已履行完毕借款义务,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借款支付利息的情形下,此时争议标的为被告负有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义务,接收货币的一方就是原告。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居住一年以上,属于经常居住地,原告除了可以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起诉以外,还可以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1、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在诉讼时,原告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借贷发生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由原告自由选择。

  2、被告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单位的登记注册地),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户籍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地方)。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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