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会离婚吗_上门女婿真都好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4:51:23 人阅读
导读:上门女婿婚姻一旦感情破裂,大多都是净身出户,我有一男同学兄弟三人,他在家排行老二,谈了一个独生女当然被招入赘。女孩子家有房子,结婚时女方家说:一分财礼都不要,只...

上门女婿婚姻一旦感情破裂,大多都是净身出户,我有一男同学兄弟三人,他在家排行老二,谈了一个独生女当然被招入赘。女孩子家有房子,结婚时女方家说:一分财礼都不要,只要你男方把婚房装修一下,买点家具家电家可以了,男方觉得女方说的很合理,装修买家具花了十几万,结婚第二年,女方家庭看这个上门女婿,本事没冇脾气不好,好吃懒做,苦活不想干,轻活又没有能力干,天天不愿上班,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赔偿一切装修省失,女方说:你买的东西,你搬回去,你装修的房子,你把它恢复原样,大家说说这些东西搬走就是报废品了,一分钱不值,等于净身出户,
男孩子无论是被招女婿,还是你娶老婆回家,自己都要有能力再能受人尊敬,我爸爸一个朋友,原来是当兵的退伍了,那时商品粮户口很吃香,被城市一个女孩子招入赘,一开始女方家人是高高在上,根本看不起男方家亲戚和父母,但是这个退伍军人很有能力,原来被招入赘时在一小厂上班,赶上改革开放,他把这个小厂承包下来自己当老板,两年内,他又把本村两个小厂承包了下来,这时他的父母来玩时,女方父母是笑脸相迎,一百八度大转弯,所以说:无论男女,在那一方生活,都要靠自己的能力,才能活着有朝气。才不至于离婚了还在乎结婚时花掉那点财礼钱。当然了,女孩子在嫁到男方家可能要比男孩子入赘到女方家要好一点,我没有亲身体会,也只是猜测。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只能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上门女婿离婚时能否分得(家庭共有)财产,取决于(家庭)财产权属归属情况。以房产为例:

如果房产是在小夫妻婚前取得,不论是豋记在岳父母或妻子名下,上门女婿在离婚时都无权对房产举张权利。

如果房产是在小夫妻婚内取得,且豋记在妻子一人或小夫妻双方名下,这样的房产就属于小夫妻共有财产,上门女婿在离婚时就有权对夫妻共有房产举张权利。

上门女婿在离婚时,首先要厘清哪些财产属于小夫妻的共有财产,这样的厘清需要证据支撑:即需用用证据证明该财产为小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小夫妻在日常生活中将自己的收入用于到家庭财产的购置却没有证据支撑,且该财产又有证据证明为岳父母所有或妻子个人婚前财产,这样情况下,女婿在上门生活期间以自己的劳动所得参与家庭财产的购卖只能被认为‘’对家庭财产积累的无偿贡献‘’,而在离婚时难以举张自己对家庭财产的相关权益。

好个屁,打死不能做上门女婿,我邻居一男的上门过来的,来的时候女方家里三间破瓦房,这女婿来了辛辛苦苦挣钱建了三层楼房,也装修的好好的,两个儿子大的都十五六了,小的也十多岁了,自己去新疆开店做窗帘生意,家里一分钱没给他出,开始不挣钱。没办法带高利贷重新开一家,结果生意超好,高利贷也还了,而女的在北京死活不跟他去一起奋斗,她也是给人家打工做窗帘的,春节回来要给男的离婚,听说是外面有人了。她妈的不是人啊,气的男的几天吃不下饭,两手发抖停不下来,坏良心的一家人麻痹的。

身处农村,耳闻农村做上门女婿的,现在离婚的还真不少。大致有这方面的原因:

家庭受歧视。家无“男丁”,按农村人的说法不能续“香火”;随着父母年龄增大,家里连干活的人也没有;也可能被人岐视或欺侮,说不准还会让一些内亲盯上你的家产,于是只能招个上门的女婿。本来“入赘”的男子就是一家人,应该“亲如一家”。问题就出在男子是“外来户”上,做起事来,说起话来,总有点省分;女婚进门要改姓氏,孩子要随女方姓;家里大事小事总不和女婿商量等等现象。致使女婿深感自卑,抬不起头,也就想只求解脱。

不尊重。但凡只生了女儿的人家,都或多或少对女儿溺爱,甚至迁就,就是怕女儿宁嫁出去也不侍候他们。女儿的任性、女儿的调皮他们都能接受,甚至对女儿的“移情别恋”也甘愿沉默。村里有户人家,小女儿招来了上门女婿,不到两个月就让其外出打工。虽身有孕,孩子还没出生,又与他人同居。年底了丈夫回家连门也不让进,以离婚告终。后来又与那位同居者生了个儿子,也结婚了。还是不到一年的时间,又离婚了。

除了女方及家庭原因外,与“上门女婿”本人不争气、不务正业、好吃懒作等等恶习也脱不了干系。一男沉溺于赌博,几天时间欠下“赌资”30余万元,扔下几个月大的儿子,为逃债“失联”多年,妻子告上法庭判了离婚;一男打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钱花完了打骂媳妇,甚至向岳父要着花大女儿的彩礼钱。岳父忍无可忍,将其“扫地出门”;一男打理岳父家一酒店,竟和一服务员搅和在一起,给钱送物,还有了孩子,也被岳父告上法庭,“净身出户”……此类事件,不胜枚举。


本来招“上门女婿”也是农村婚嫁的一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农村“娶媳难”的现实问题。只是彼此都不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依然我行我素,使双方渐行渐远。苦了的还不就是孩子吗?

说到上门女婿这个话题可真巧,我老家的院子里就有三户人家是上门女婿,有两户人家的日子过得幸福甜蜜,还有一户日子平平不说,后来还离了婚。所以上门女婿没有都好的。

做上门女婿首先要过心理这一关,不要心存芥蒂,要改变陈旧观念,真心融入这个家。话说日子平平的这家,上门女婿是一家企业的普通职工,每月工资虽不多,却有自己的小金库,对自己的亲生父母一家照顾有加。因为上门,所以孩子的姓随了女方,他也很明显地显露出了自己狭隘的内心,家庭矛盾一天天激化,孩子上初中了,他也完成了做上门女婿的使命。

既然选择了做上门女婿,就要安心过日子,全身心打造自己的家,既把自己当女婿又要把自己当儿子。上门女婿是家里的顶梁柱,要撑起这个家的一片天,责任重于在家做儿子娶媳妇。日子过得幸福甜蜜的那两家的上门女婿靠的就是这个。

要想日子过得好,不管在哪里都要用真心去对待,敢于担当,积极奋进,付出就有收获。

换位思考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看了绪述,情况属实的话首先说你不窝囊了,你在家里只是赚钱工具。复婚不复婚自已看着办,在那样的家庭里只要自已受得了外人不会说什么。

谢谢邀请;在婚姻法上,就没有上门女婿这一说道,只承认双方是合法的婚姻,对于子女跟谁姓的问题,婚姻法上也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孩子的父母商定,孩子跟谁姓就跟谁姓,上门女婿只是男到女家的世俗上称呼罢了。

男到女家,婚姻经营不善,感情破裂,导致夫妻离婚,同样可以走协商的道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走法律的渠道,依法解除婚姻。离婚的首要前提条件,还是要落实好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并不因为你是上门女婿,就可以对孩子不抚养了,其次才是财产的分割问题。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领结婚证,从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之日起,任意一方的收入,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家庭财产,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改变它的归宿权性质。离婚时,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对共同拥有的财产,男女各占1/2的分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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