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净身出户不出抚养费_女方净身出户提出离婚还有挽回的余地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8:36:50 人阅读
导读: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实际上就是未成年的子女。最好别因为大人的战争,牵扯到自己的亲生骨肉。上演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悲剧。无论是双方是协议离婚,还...

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实际上就是未成年的子女。最好别因为大人的战争,牵扯到自己的亲生骨肉。上演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悲剧。

无论是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走法律的渠道判决离婚的,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确定双方的责任,使孩子在接受教育,身体健康和生活上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民政局或者法院才会准许双方离婚的。

女方离婚后,有能力却拒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足以说明这个女人是心中没有孩子,自私自利,没有一点慈善心的女人,她就不配做一个母亲。除非这个母亲丧失了体力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才有正当的不可抗拒的理由,放弃对孩子进行抚养的责任。

你可以将孩子的母亲以遗弃孩子罪,告上法院;要求法院责令她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最好向法院提交她有动产和不动产的证据,并要求强制执行,法律是会支持你的。

女方的心已不在你的家里,已不在你们的孩子身上,早已移情别恋了。她坚决要求离婚,你强行挽留她便离家出走,丢下家庭丢下你倒说得过去,她不爱你了,你们的家让她生厌了。但她能扔得下孩子,不管不顾的逃之夭夭,足可以说明这女人心如顽石,坚硬无情。我相信,在最初她提出离婚,你已强行挽留了,否则,她就用不着离家出走了!及然你强行挽留无效,你再维持已毫无意义,不如放手由她去吧!人们都知道,夫妻之间,一方变心了,你硬留没用,你留得住人却留不住心。

如果你为了孩子不想离婚也可。婚姻法有规定: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

你的老婆离家出走,就算是与她心怡之人在一起,也很难成正果,她嫁不了人的。你们的夫妻关系还在,是受法律保护的。如她一意孤行与人结婚,你可以用“重婚罪”向法院起诉她。如果她懂法就不会挺而走险。在外面野够了疯够了或许就回来了。只是你要把孩子安顿好,你自己要积极工作,努力赚钱。对于妻子,你完全可以抱着“有不多她,无不少她”的心态,你就能减少烦恼,过得比较充实。

‘’这样不可以!‘’

依我之见:双方离婚,一方净身出户什么财产也不要法律不反对,‘’但是‘’一一孩子的抚养义务必须履行

一,对于夫妻一方‘’净身出户‘’,即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权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确己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协商或判决的形式解除婚姻关系,并‘’有权‘’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请注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离婚夫妻双方的一项法律权利。根据法律原理,民事法律主体对于法律规定的权利,依据自愿原则,可以依法行使丶也可以依法自愿放弃。而本案例中女方如果自愿净身出户,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女方‘’自愿放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法律上并不反对。但,必须是自愿的,而非乘人之危的强迫。另,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双方对于夫妻相互忠诚己有约定,一方从感情上背叛另一方而约定‘’净身出户‘’,从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相互忠诚的原则上讲,双方事先约定背叛者自愿净身出户而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法律也不反对。

当然,夫妻双方如果没有过错,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协商同意一方将放弃的共同财产份额作为孩子的‘’抚养费‘’为条件,法律也是允许的,也视为履行了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法律义务。

二,至于提问者问女方净身出户后‘’抚养费可以不出行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从出生至年满十八岁的法定义务,结合本案例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是法律规定父母的法定义务,对于法律义务每一个公民丶民事主体依法必须履行而不得拒绝。案例中所述‘’女方不要孩子‘’,实际上放弃的是‘’监护人权‘’,但是,依法仍然是不能拒绝对未成年人子女抚养教育义务,具体履行义务的做法一般是按月,或年支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丶教育费丶生病的医药等的一半。

如前所述,如果一方以自愿净身出户,以自愿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作为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也是可以的。也只有这种情况下,本案例中的女方净身出户后,才可以不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用。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这样的情况还是有的,我妈妈家一个邻居就是这样的,现在她已经老了希望得到儿女的陪伴,可是儿女终将会让她失望。

在她年轻时她的孩子还小,她经常和自己的丈夫吵架,男的能喝大酒喝醉了就打她,她实在是受不了了离了婚,她有两个儿子她哪一个也不要,就自己走了,而且孩子一直长大到结婚她一分钱也没花过,就跟她后来找的丈夫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从来也不去看孩子,她跟后来嫁的丈夫也没有孩子就她们俩人的生活,有时也是吵架,但是也没有再离婚,日子就这样的过着。

直到到了老年,她后找的丈夫生病了得了脑出血,抢救的及时没有生命危险,就是走路不太利索他从来不愿锻炼下楼,每天蹲在楼里不出来,慢慢的肌肉萎缩了彻底的瘫了卧床不起了,老头有点儿退休不是很多,老太太每天还得出去拾荒贴补家用,每天早上起早做好饭,喂老头吃完自己在出去干活,中午再回来做饭中午喂完饭再出去拾荒晚上再回来,每天都非常劳累,回到家还得洗老头的尿布有时候她说都活够了太累了,儿子一直也不来看她。老头终于瘫了三年走了,剩下她自己一个人。

前年才开始联络小儿子,小儿子生病了,隔一段时间就得透析,而且小儿子家也很困难,也许是年龄大了也害怕孤独渴望亲情,有时她自己攒点儿钱也给小儿子,到了过年就上小儿子家过年,大儿子恨她不理她,也从来不让她去自己家,现在每当过节时她看到别的老人家的子女回来,她就特别羡慕常常说:“你看人家多幸福,过节儿女都回来,多热闹咱是不行呀!比不了人家呀!什么时候我儿子也来看看我就好了。”

有时在楼下遇上我妈妈,总是说起来没完没了,这也是孤独寂寞的写照,大部分时间她不愿留在家,因为太孤独。所以自己不愿在家,就到黑天才回家,因为吃完饭就睡觉了。大儿子始终不肯原谅她也不管她,所以每天就是自己一个人。她错就错在年轻时不该抛弃自己的儿子不管,即使过不下去必须离婚但不该不拿抚养费,不关心自己的孩子,那么现在孩子对她冷漠也不奇怪了,因为没有陪伴也没有感情,离婚不代表和自己的孩子断觉来往有付出才有回报。

其实无论男女第一次婚姻第一次的选择太重要,如果一时没看准人那么这一辈子都糟心的没完没了,对孩子也是无尽的伤害,所以无论男女第一次的选择一定要选择好。对自己的以后的人生负责。

我觉得选择净身出户的女人,一定是对这个家庭彻底的丧失了,信心一定是不想在这个感情的波折里飘荡不定。作为一个女人,能够硬下心来离开自己的孩子,硬下心来,什么家产都不要,就是一门心思的要摆脱这段婚姻,我觉得这个女人是非常刚强的,她也不会考虑将来的孩子会不会养自己的老。她只是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把财产全部都留给这个前夫,目的也是让这个前夫能给自己的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这样的女人,这样的选择都是十分无奈的,也是在这痛苦的夫妻生活即将结束时的无奈的选择。因此说这种妈妈是受尽了苦难生活中十分寂寞的那种人。她选择了离婚目的就是要和这个男人彻底的划清界限,我想他不会考虑自己将来会不会让孩子养自己的老,我想她应该想到的是,只要孩子安稳的过一生,平平安安的成长起来,她那个没懂事的父亲能够给他全心全意的父爱,这样也就很好了。现在又有哪一个父亲母亲指望着孩子养自己的老。做父母的不都想着孩子们无牵无挂的,别惦记父母,自己好就行,什么事情做父母的都是无私的,所以我说不存在着这个母亲想让将来孩子养自己老。因此我说作为一个孩子的,你应该要知道你有一个爱你的,关心你的母亲。因为她为了你可以什么财产都留给你,她选择一个人出去漂泊飘荡,这样的母亲也是一种勇气,虽然说离婚可能会给你们孩子带来痛苦,但是我想带给她的痛苦却是更巨大的。那就是被爱情伤透了心的痛苦,离开自己孩子的亲情的痛苦。对前途渺茫的不知所措的痛苦。都将伴随着这个坚强的母亲,不知道未来会是怎么样,但是我要祝福这样的母亲,因为他们做出的这样选择,确实是一种无私的选择。毕竟女人在婚姻中是弱者他们一旦失去了男人失去了家庭,就像是一个离了群的大雁,她将飞往何方也是未知数。所以说等到她老了的时候,这个孩子能够理解他母亲的心里,原谅她母亲做出的选择。



从一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到相识到相爱最后在不定数的因素之下结为夫妻,让人感觉这个世界的神奇的力量与神奇的偶遇。



结婚不是为离婚而准备的,既然相爱就在一起!但世上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呢?婚姻所遇到的暗礁也是让人防不胜防的,触礁也会在所难免的,虽然有些人会相安无事,会幸福一辈子,但就像有人说的“幸福的婚姻都是一样的,不幸福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如果真的是到了互相走不下去的婚姻,离婚也许是最好的选择了吧?

离婚以后的问题多得不胜繁数,财产的分割啊,子女的抚养问题啦……!这些都是有待商榷的,一个闹不好对双方更是伤上加伤,对孩子也许是会造成终身的伤害,离婚中的家庭孩子是最可怜的人,家人一定要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以免到时候后悔。

离婚后对于说有一方会找各种理由不拿抚养费,那也好说,签字画押白纸黑字写明白了,这个孩子跟你是没有什么关系了,孩子的成长中的缺席就代表着你放弃了孩子的所有,不要等孩子长大以后再找各种原因要求亲近,让孩子难堪。
虽然是离婚,但真的不愿意看到双方都成为仇人!物质是人为创造的,如果太在意也就无趣了。

这样的女人值得挽回吗,心都不在这个家了,让她上路吧,又不是只有她一个女人。除非她是个好女人,男方对不起她。

我是离婚的,看见这提问,发言自己的见解,希望得到支持和理解。

女方执意离婚,不要孩子。和我当初起诉离婚,我是执意离婚,选择要孩子,我们共同孩子有3个,当初判决之前,法官说我一个人带着3个孩子,负担太重,担忧我给孩子得不到更优质的生活,但我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我有这个能力把孩子健康抚养长大,同时提供前妻不良的证据给法院参考。最后判决后,我胜利的得到3个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前妻一无所有,她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回来又哭又闹。口口声声说离婚后可怜小孩,要求重新复婚,但我知道她这种认识是狐假虎威的认识,当然我得考验前妻。我说既然舍不得孩子,可以啊,3个孩子你爱谁带走谁,由你选择。但我和你是不会复婚的。她知道我意志坚定。立马泼妇行为表现出来。说“我这种男人外面多得很”,立马激怒了我说:“明早起床赶紧收拾你的东西滚蛋”,第二早上,她又不走了,是我报警赶走她的。

只要是人,不管夫妻感情如何,你可以不选择和我过日子,但孩子是无辜的,是共同的结晶,是共同的最爱,婚姻法里面有司法解释的。我要考验她是否真心爱孩子还是为了孩子虚情假意的来复婚,才说出前妻爱小孩,爱谁带走孩子这句话的意思,假如前妻把3个孩子带走,或者孩子愿意跟她走,这些真诚的行动,来证明前妻可以继续有一份母爱,哪怕她带着孩子上车走了。我也会想办法把前妻和孩子追回来。可前妻恰恰相反,一个人滚蛋了。真的验证了,孩子和我前妻不爱就是不爱的,她爱的是我能同情她给她一部分钱。所以前妻的亲戚打电话和我说,要求我给她一部分钱,毕竟夫妻生活这么多年了,我坦然的答复是,夫妻感情不和,可以正常离婚,不说几千元,甚至几万元我都会给前妻,我要把这个钱用来教育孩子,让孩子求到知识,长大后他们才会学习做人的原则,现在她已经毁坏了孩子的天真童年思想,在孩子方面没做到为人父母的形象,更玷污了我们孩子健康成长的纯洁心灵,对不起,我一分钱也不会给她。就这样,前妻的亲戚也无话可说的要求我给她钱了。离婚后对孩子不离不弃的这种女人她有善良心。今后是值得好男人争取。男人有这种善良女人陪伴,我认为是今生已经相当值得的了。

至于说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的这种女人,我劝告楼主还是放手的才是明智的选择,一个女人心没了,留住人留不住心是没用的,只能增加自己的痛苦,更不能给孩子带来健康和睦的家庭,长远考虑,是害了小孩的心灵健康,是一种得不偿失的。离婚后安心过好日子,带着孩子,努力奋斗,像我现在,有个善良温柔的妻子,孩子放学,书包一放,孩子亲热的叫现在妻子做妈妈,心里是那么的感慨,是那么的幸福。相信以后的生活就是崭新的春天来临的日子。朋友,我们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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