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了房产由谁继承_父亲去世,房子由谁继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5:59:26 人阅读
导读:房产证上写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母亲还在,儿子就想继承房产,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如果是你母亲的意思,要想继承也行,那我就帮你划分一下吧。在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

房产证上写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母亲还在,儿子就想继承房产,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如果是你母亲的意思,要想继承也行,那我就帮你划分一下吧。

在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哪怕这个房产是属于父亲的婚前财产,由于你母亲一直陪伴着你父亲终了,这个房产就属于你母亲和父亲的l婚内的共同房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整个房产有二分之一是属于你母亲的拥有权。剩下父亲二分之一的房产继承权由配偶,子女和父母来平等分割继承。如果你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也没有兄弟姐妹的话。那么父亲的这一半遣产由你和母亲各占二分之一,母亲对整个房产拥有四分之三的归属权,你只有四分之一的房产权。

除非你的母亲自愿放弃自己在房产上的四分之三的拥有权,把它赠送给你,要出具书面证明和她本人亲自前往,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赠予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前,要进行房产评估和缴纳房产赠予的税费,你还不如等母亲百年后,再合法的继承父母的遗产,就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费用。

父亲去世后,屋子的继承人应是他的法定继承人。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规定,祖父母、妻子及子女都是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包括屋子及其他),只有在父亲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但如果屋子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时,则需按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的规定,屋子的一半归母亲,剩下的一半才是父亲的遗产,由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假如爸爸突然去世了,没立遗嘱,房产会由我继承吗?

你爸没有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所以,遗产继承也不是由你一个人继承。你妈,你爷爷奶奶也是属于继承人,父亲的遗产由你们几个继承人均等继承。

另外,父亲的财产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即便登记在你爸名下的房产,也并不一定属于你爸个人财产。若房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那是属于你爸妈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你妈是要先分一半的产权,剩余的一半房产再作为遗产继承。

你父亲去世后,其遗产应当由他的父母、子女和配偶继承,跟他的兄弟姐妹没关系。

如果该房子是你父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那么一半是你母亲的财产,另一半才是你父亲的遗产。

按照你所说,你和你妹妹、你母亲和你爷爷奶奶各得房子的(1/2除以5=1/10。

所以,如果你目前更改房产姓名的行为,你的爷爷奶奶不知道,那你母亲属于侵权,侵犯了你爷爷奶奶的财产所有权。

你们要把房子卖了须经过你们爷爷奶奶的同意,因为有2/10是属于你爷爷奶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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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所说并不构成遗嘱。

你好!

1.如果父亲过世时立了有效的遗嘱,则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中1/2是您母亲的份额,这个是先要拿出来的部分。其次,给您父亲有义务抚养或者赡养而又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必要的份额,此后,您父亲剩下的财产按照遗嘱继承。

2.如果父亲过世时有遗赠协议,则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中1/2是您母亲的份额,这个是先要拿出来的部分。剩下的财产按照遗赠协议办理。

3.如果您父亲没有立遗嘱,也没有遗赠协议。则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中1/2是您母亲的份额,这个是先要拿出来的部分。此后,您父亲剩下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继承人有以下行为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情节严重的。

希望我的答复解决了您的问题,人生百态,案件情况各不相同,如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私信我继续提问。

谢邀。

《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如果父母去世前有留下遗嘱,则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若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顺位进行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所以,父母去世后,他们的继承有就有他们的父母和你们这些子女作为继承人共同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一般是按继承人数均等继承。

当然,父母基本不可能同时过世,所以一旦有人过世便发生遗产继承,他的继承人要以他过世时在世的继承人为准,再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这样计算下去。例如,父亲先于母亲过世,这个时候就发生继承,父亲的继承人有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还有,这里可能还会有代为继承问题。例如父母有多个子女,有的子女在父母去世前便已经过世,但作为孙子是可以代其父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这个就是代位继承。

房产继承其实并不是一个容易的问题,除了要求当事人提供各种各样的证明之外,还涉及继承方式及继承人问题。

以问题为例,父母过世,房产证实父亲的名字,房产如何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

虽然房产登记在父亲名下,但有可能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若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父母去世之前便已经去世,那继承人便只有子女这一辈,还是比较容易理清楚。

若爷爷奶奶以及外公外婆在父母后面去世,还将涉及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继承问题,那将导致整个继承人的人数增加许多。

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基本是需要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配合,若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或不能到场配合,则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继承问题。但要厘清财产的权属和继承人的人数也是一个麻烦的问题。

您好!

在这里通过房产继承的整个过程,对如何继承做一个说明。

总体来讲,分为四个大步骤。有些步骤是需要继承人之间自行解决,有些步骤是必须要经过机构办理的。

确定遗产份额

题主提到:父母去世。那么,按照字面理解,房产应当全部成为遗产。只是不清楚父母之间的先后去世顺序、以及一方去世之后是否办理过继承。

如果从来没有办理过继承手续,那么,整个房子作为遗产份额,应该没问题。

确定继承人

大家可能经常听说:继承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遗嘱继承,一种叫法定继承——按照目前的实际做法,两种继承方式,办理过程是一样的,没什么太大区别。

其实,从个人角度,更准确的说法应当是:确定继承人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遗嘱,一种叫法定。

  • 如果父母有合法、有效遗嘱,那么,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 如果没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确定继承人。

这里重点提示的法定继承人的确定。《民法典》(包括《继承法》)说的很清楚:父母、配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这里不展开)。

但是,如果只是这么字面理解的话,恐怕还是有些片面。注意:只要人去世,这三类人都是其法定继承人——所以,实际和想象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

父亲去世的时候,爷爷奶奶还在世,那么,爷爷奶奶作为“父母”,是可以继承父亲遗产份额的。

爷爷奶奶再过世,他们的孩子作为“子女”,是可以继承爷爷奶奶份额的。但是,“子女”,可不仅仅一定是父亲。所以,就可能导致叔伯来分父亲的遗产。

确定继承份额

这时候,如果遗产份额定了、继承人定了,首先要做的一步就是互相协商。

协商的目的是要对份额分配意见达成一致。所以,就会有两个结果:

  • 意见一致,大家之间没争议。谁继承多少,都说的清清楚楚。
  • 意见不一致,有的人想多占,有的人不想给,产生争议纠纷。

这两类不同结果,导致不同的继承办理方式。

办理继承过户

上述两种协商的结果,会有四种办理方式:

无争议情况下

(1)公证继承。这是目前普遍的做法。去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书》,再凭着这份公证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2)直接继承过户。小部分地区可以这样办理,继承人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比较小众。

有争议情况下

(3)诉讼继承。简单说,就是打官司。法院判决结果,叫做《法院判决书》,继承人凭着这份判决书办理过户。

(4)人民调解。这是很多人不太了解的继承方式。可以寻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适用于争议不太大的情况。如果能调解成功,会出具一个《调解书》,继承人拿着这个调解书,去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具一个《民事裁定书》。最后,继承人再拿着裁定书去不动产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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