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欠债丈夫有义务偿还吗_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还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1:56:31 人阅读
导读:妻子不知情的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房产证丈夫不是共有人的话,妻子的房产不会被抵债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这个房子上有丈夫名字的话可能会被对方申请法院保全当务之急,你们可...

妻子不知情的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 房产证 丈夫不是共有人的话,妻子的房产不会被抵债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这个房子上有丈夫名字的话可能会被对方申请法院保全 当务之急,你们可以先离婚,财产分割到你名下 并到房管处办理过户手续

合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谢谢邀请;这是一个法律基本常识的问题,世人都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个普通的道理,特别是在婚姻期间内,夫妻在经济上作为一个共同体,举债要是另一方推脱责任的话,就不能算是同甘苦,共命运的患难夫妻了。

就如楼主所提,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一方举债,另一方是否一定要承担还款责任的问题,首先我可以回答,不一定!只要是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举债,关键要拿得出证据,才能不负偿还的责任。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在婚姻期间内,只要是为了家庭生活,任何一方的举债,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欠债,双方都有平等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内举债,是为了家庭生活必须费用,做买卖,购置动产和不动产,或者是生病发生的亏欠举的债。依法肯定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欠债,双方都必须担负起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内是背着对方举的债,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资金的实际用途是用在家庭生活上的。依法同样把这种举债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欠债,双方都有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内是被着对方举得债,资金也没有用在家庭的生活上,是用于个人消费,赌博,或者是其他方面。另一方只要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举的债。依法就可以把它看成是在婚姻期间内的个人欠债,当事方就要独立承担起偿还债务的责任。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依据该规定,如果债务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归各自所有的约定,且债权人知道的,债务人的妻子没有义务代丈夫还款,否则,妻子是有义务代丈夫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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