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保险期间届满,效力终止:您和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期间已经届满,意外保险的效力终止;
2.被保险人身故,效力终止:当您身故或被宣告死亡时,意外保险的效力中止;
3.保险责任已尽,效力终止:在您发生意外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条款对您进行了赔付,赔付过后,合同效力也会终止;
4.被保险人主动解除合同,效力终止: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解除合同后,意外险终止。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
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就是没用了,保单上的保障都没了。需要注意的是到底是中止,还是终止,差一个字,差别还是很大的。保险合同中止,则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保险人不得不采取停止合同效力,不再承担保险责任的措施。对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来说,在支付首期保费后,若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其余保险费超过规定期限(一般为60天),保险合同效力就会自动中止保险合同终止,这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
可以退!我把您说的“停效”理解为“失效”
交下一期保费当日之后为期2个月,为“宽限期”,意思是两个月内交保费都可以,且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合同中应有的保障。
宽限期内没有缴费,保单进入“中止期”,中止期为2年,2年内可以申请“复效”。注意:除了缴保费外,如果是健康险,还需要重新进行核保,通过核保才可以复效,复效后有等待期。中止期期间保险公司不提供任何保障责任。
中止期仍没有缴纳保费,申请复效,保单“失效”。
宽限期、中止期、失效后,均可以退保。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件、保险合同,到相应的保险公司营业厅办理即可,退保单的现金价值!
如果投保前已患条款列明的疾病,投保后硬抗两年再去申请理赔肯定是不行的。如果投保前仅有某些相关症状,两年后患病获赔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